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十五条,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条例

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申请人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不能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没有达到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暂时还没有执行结束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结束那天起至申请注册那天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因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那天起至申请注册那天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那天起至申请注册那天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那天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这个时间段,所负责项目出现过重要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满足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越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一级建造师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