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流程,舞蹈班班长工作职责是什么

述职报告流程?
1、会议启动点名
2、主持人开场白、讲解参会人员及评委等;
3、宣读会场纪律要求
4、宣布述职人员顺序;
5、述职人员进行述职
6、其它部门提问或者评委提问,会议组织者控制时间。
7、下一述职人员进行述职,依这种类型推。
8、综合总结
述职报告大多数情况下是1、总结本年工作亮点和需改进的地方。2、来年的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建议。
1、公告全部成员准时参与带齐必备物品(本子、述职报告、笔等)
2、会场音箱、投影仪、照相机、电脑(需的音乐)等设备至少三次调试
3、备好水杯、奖状、奖品、奖章等物品
4、具体安排好座位,备好签到表
5、早一点2小时给各位部门领导流程具体安排表 流程:
1、签到有序入场(除三位高层),
2、主持人调节人员位置、提出各项会场要求
3、伴随慷慨激扬的音乐欢迎领导入场(下面人员掌声呼喊声响起)
4、主持人宣布到场领导
5、集体司歌司舞展示
6、由领导带着呼喊校训、誓言
7、领致使开幕辞
8、播放西点成长视屏(教官风采视屏)(先做)
9、主持人分享及报幕
10、根据先前具体安排好的顺序启动述职(广大家人可以提问、建议)
11、述职这个时间段具体安排一两名教官才艺展示。
12、述职结束后领导总结
13、上半年及夏令营表彰,颁奖仪式
14、发布优秀人员及颁奖人(几名帮助拿奖品)
15、获奖感言,团队Team奖可派出一名代表时间为3分钟
16、晋升仪式
17、职位职责,感言
18、领导战略方针还有未来规划做后总结
19、宣誓,表决心
述职报告就是向上级汇报自己的不短的一个时期内的工作情况。写法有:
1、讲解一段时期内自己的整体工作情况和表现,有否进步等。
2、将主要做过的工作一一列举并说明工作效果。
3、总结工作中的不够并分析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
4、制定整改措施。
5、期望领导批评指正,以便更好提高,服务公司。
舞蹈班班长工作职责?
1.在业务部主任领导下,按照分管的舞蹈工作提出真真切切可行的年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开展。
2.帮助业务部领导做好舞蹈创作,策划组织举行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建设示范性群众业余舞蹈团队Team1支以上,组织舞蹈知识、技能培训一对一辅导讲座,负责舞蹈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
3.按照省一级文化馆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和文化馆业务工作计划制定舞蹈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开展细则。负责组织开展,保证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完成阶段性、单项性、年舞蹈和个人工作总结。并向业务部主任报告。向部门成员述职。
5.组织区内舞蹈业余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或交流活动(涵盖自己创作),每月1次以上。
6.联系团结各位业余爱好者,组织建设业余舞蹈团队Team2支以上,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7.结合业务举行讲座、培训辅导班每一年2期以上。结合业务开展有偿服务。
8.详细指导街文化站和基层各个相关机构、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每一年两个月次以上。并对口一对一辅导2个街道文化站。
9.负责舞蹈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举行工作。
10.配合部领导组织具体安排业余文艺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与舞蹈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11.做好舞蹈业务工作,负责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12.按月统计并汇报舞蹈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用一定程度上措施,持续性改进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13.配合部领导做好与区内、外,上、下级相关舞蹈工作部门、人员和本馆各个主管部门、人员关系,协调好各项工作。
14.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广场舞扰民咋办,应该如何处理?
目前老年人都比较爱好跳广场舞,不但对身体有好处,放松心情,还可以认识更多的朋友(毕竟孩子陪父母时间还是有限)。但是,有部分阿姨为了制造出更好的音乐氛围,会把音响声音调的比非常高。这也就导致了年轻人不是非常喜欢广场舞的因素。
如何处理扰民的问题我认为有以下两个方式:
1、假设是本小区的叔叔阿姨,那完全就能够找物业来协商。毕竟我们各位考生交过物业费的嘛。由物业代表受到影响的业主来协商依然不会伤感情和弄的各位考生都没面子。
2、假设不是本小区的可以组成小的维权团队Team,间隔微信群什么的,一起去找领队来谈。人一定要多,让领队清楚并非一个人有这样的看法。
广场舞扰民纳入依法管理轨道乃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但既然,是“全国情况”,立法者就应该站在更高的方面、放眼更宽的领域统筹谋划,让广场舞噪音管理具有更多的广泛性的警示意义。审视广州市的做法,明显存在两个认识和了解误区。其一,“广场舞”起源自于广场,散布于基本上全部公共场所,公园不过是这当中一寓,而“重灾区”当在居民小区;其二,立法治理的重点不是“广场舞”本身,而是由此衍生出的“噪音扰民”,对“噪音扰民”肯定是零容忍的惩处,对“广场舞”行为则需制度化的引导规范,而不是因噎废食强令不允许。事实上对广场舞扰民的治理并不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出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一定要遵循当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这里既将“公园”纳入了立法范畴,也明确了“公安机关”的履职责任。除开这点《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规定,针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反复教育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罚。值得思考的是,既然,有法可依,广场舞扰民缘何屡禁不止?在我自己来说,其重要还在监管不力、执法缺位。终因素,一是认识和了解偏差。舞者把娱乐健身当成是老年人的自由,缺少公德之心和自律意识,乐在这当中之余罔顾了他人的休息权利与心理感受;二是监管缺位。监管者对广场舞扰民多以不告不究和息事宁人的态度视之,缺少积极介入、主动作为的职业精神;三是制度盲点。因为噪音污染处罚需技术鉴定等举证程序,《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落实,还需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跟进。而大多数情况下性的调解、劝阻未必奏效。由此看来,制止广场舞扰民,需的不是因噎废食的不允许,而需要是因势利导的规范。一是通过对广场舞订立公约,对其活动作出时间选择、地址位置划定和音量控制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引导其提高公德意识和自控素质;二是针对不服管理、不听劝阻、恣意扰民者,则一定要严格依法查处,不可以姑息迁就。相信,只要合理引导、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广场舞扰民并不是不可治愈顽疾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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