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考试考多少分才可以上,山东省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解读

山东公务员考试考多少分才可以上岸?
上岸要的是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满分,假设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是非常的理想,也可尝试让申论的成绩更高一部分。 现阶段距离考试时间还长,你有足够时间针对每个版块的重要内容及核心考点进行强化练习。
山东公务员法开展细则全文?
山东公务员录用开展规定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结合山东实质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整个省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需要根据下方罗列出来的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考试公告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查验;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可以对上面说的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五条 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招收录取机关需要采用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是整个省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整个省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相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制定整个省公务员录用开展办法;
(三)负责组织整个省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详细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审批整个省各级机关特殊职位录用公务员的开展方案;
(六)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相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七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市年录用公务员招聘考试工作方案;
(二)负责组织本市录用公务员的考试工作;
(三)负责本市录用公务员的审批工作;
(四)承办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相关工作。
第八条 招收录取机关根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要求,担负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录用计划与招聘考试公告信息
第九条 录用公务员,一定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对应的职位空缺。
第十条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由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申报,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会同招收录取机关按照录用计划,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聘考试的职位、名额和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第十二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聘考试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耗费时长,其招聘考试工作方案需要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查核验同意。
第十三条 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依据招聘考试工作方案,制定招聘考试公告信息,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考试公告信息需要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收录取机关、招聘考试职位、名额和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法方式、时间和地址位置;
(三)报考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址位置;
(五)其他注意事项事项。
第四章 报名与资格审核查验
第十四条 报考公务员,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满足这个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想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可以一定程度上调整。
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招收录取机关不可以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第十五条 下方罗列出来的人员不可以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可以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六条 报考人员不可以报考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招收录取机关公务员职位。
第十七条 对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的资格审核查验,应贯穿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整个过程。报考人员需要按照《招聘考试简章》要求,向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或招收录取机关提交本次考试的报名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真实、准确。
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或招收录取机关按照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对本次考试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查验,在官方要求的时间内确认报考人员是不是具有考试报名资格。
第五章 考 试
第十八条 公务员考试采用笔试考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内容按照公务员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一样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十九条 笔试考试涵盖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按照需设置。
第二十条 笔试考试结束后,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或招收录取机关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的主要内容和方式,由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面试由省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会同招收录取机关组织开展。
面试需要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负责。
第二十一条 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笔试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要按规定程序发布或公示。
第二十二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测评办法。
第六章 考察与体检
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会同招收录取机关对考察人选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复核审查和考察。
第二十四条 考试报名资格复核审查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
第二十五条 考察内容主要涵盖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还有是不是需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需要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需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六条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会同招收录取机关负责组织开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需要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束,主检医生需要审查核验体检结果并进行签名确认,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收录取机关或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第七章 公示、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会同招收录取机关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涵盖招收录取机关名称、招聘考试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号码还有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影响不了录用的,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能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
第二十八条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批;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招收录取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批。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收录取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具体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的,报省级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查核验同意;设区的市以下机关取消录用的,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查核验同意。
第三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具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第八章 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务员录用工作要加大社会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招收录取机关需要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第三十二条 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需要实行回避。
第三十三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偏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
(二)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
(三)未经授权,未经同意私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产生不良影响的;
(四)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四条 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考试试卷和其他考试录用公务员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招聘考试工作的相关资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帮助报考人员考试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致使招聘考试工作重新进行的;
(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能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这当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可以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公务员录用所需经费,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那天起施行。
公务员选拔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满足这个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想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山东公务员考试一年考几次?
山东学员一年可以参与2次考试,一次是公务员省考,一个是公务员国考。 公务员省考时间在上半年,例如今年的考试时间为4月13日。 公务员考试时间在下半年,且比较固定,例如报名时间在10月份,考试时间在11月底或者12月初。
2023山东公务员身高要求?
常见项目:第一条体检项目涵盖常见体检(含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和专科体检(含外、内、耳鼻喉、眼、口腔、检验等)。女性应做常见妇科检查。第二条普通公务员的身高体重:男性160cm(含160cm)以上,体重45kg(含45kg)以上;女性155cm(含155cm)以上,体重40kg(含40kg)以上。
第一条 体检项目涵盖常见体检(含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和专科体检(含外、内、耳鼻喉、眼、口腔、检验等)。女性应做常见妇科检查。
第二条 普通公务员的身高体重:男性160cm(含160cm)以上,体重45kg(含45kg)以上;女性150cm(含150cm)以上,体重40kg(含40kg)以上,为合格。
监狱、劳教警察和国家安全警察的身高体重大多数情况下为:男性身高不小于168cm,体重不小于47kg;女性身高不小于158cm,体重不小于43kg。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男性身高不小于165cm,女性身高不小于158cm。
第三条 收缩压在90~140mmHg当中(含本数,下同),舒张压在60~90mmHg当中,或这当中一项在规定范围内且脉压差?20mmHg的,血压合格。
第四条 凡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为常见体检不合格:
(一)患有各自不同的慢性病未经治愈(如慢性骨髓炎);或传染性疾病在传染活动期内,不可以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患有各自不同的恶性肿瘤者;
(三)有精神并癫痫并经过常性不明因素晕厥病史者;
(四)有颅脑外伤史且有后遗症或颅内有异物存留的;
(五)患有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及各自不同的疾病的后遗症且影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