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急,知识产权法经典案例题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急?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奇虎公司等)针对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等)的QQ软件针对开发了“360扣扣保镖”软件,在有关官方网站上宣传扣扣保镖软件全面保护QQ软件用户安全,并且还可以为不同的人群提供下载。 8月,腾讯公司等以上面说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觉得,奇虎公司等前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其针对腾讯公司等的经营,有意或恶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了该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遂判决奇虎公司等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总和是500万元。奇虎公司等不服,提起上诉。高人民法院二审觉得,奇虎公司等前述行为破坏QQ软件及其服务的安全性、完整性,实质上属于不正当地利用他人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以此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2月,高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中,高人民法院明确了网络市场领域中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规则,明确了网络市场领域技术创新、自由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关系。本案对有关网络企业当中开展有序竞争、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网络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案
【案情摘要】
11月,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向广东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称,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等)在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有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指控腾讯公司滥用该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限制交易和捆绑销售,请求判令腾讯公司马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连带赔偿奇虎公司经济损失1.5亿元。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觉得,本案有关商品市场远远超过综合性即时通信服务市场,有关地域市场应为全球市场,腾讯公司在该有关市场不具有支配地位。该院判决驳回奇虎公司的都诉讼请求。奇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高人民法院利用经济分析方式重新界定了本案有关市场范围,通过考察被诉垄断行为的实质上或者可能的竞争效果,觉得根据本案现有证据,没办法认定腾讯公司等开展了为反垄断法所不允许的限制交易和搭售行为。 10月,高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垄断案件。高人民法院具体阐述了网络领域反垄断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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