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考几门分别多长时间,请问江苏省的事业单位具体是考

请问,江苏事业单位考试考几门?分别多长时间?有几种体型,每种体型体量及分值如何分布?
江苏事业单位统考考试内容: 第一大类: 管理类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 满分15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考试科目:公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公基10-15分;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60分;申论75分。第二大类: 通用类专业技术类: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 满分15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这种类型又分为6小类: 经济类;计算机类;法律类;高校辅导员类;英语类。这5类需考专业知识。还有一类是其他类,其他类不考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同管理类一模一样,同管理类考同一张卷子。考试科目: 经济类:公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会计+审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类:公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计算机专业知识 法律类:公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专业知识 高校辅导员类:公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辅导员专业知识 英语类:公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英语专业知识 这5类均是 公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0分 ;专业知识 90分。其他类:公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公基10-15分;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60分;申论75分。第三大类: 工勤技能类:《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 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考试科目:公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小申论。公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0分;小申论 40分。考试内容也可到我们官方网站首页查看。请问江苏的事业单位详细是考什么科目?
事业单位的主要考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是一张考试试卷,里面会再次分小类。假设你报的是通用类的是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一张卷子
综合知识主要考:
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法律知识:法律基础理论和经常会用到法律、法规知识等。
管理知识:管理基础理论和公共管理基本知识,社会管理创新,非营利组织理论等。
道德知识:思想道德修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
语文知识和公文知识:现代汉语知识,通用公文格式、规范,公文处理及事务性公文写
经济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出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出题组织开展)。现在目前还没有全国和整个省、市统一招聘考试,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大多数情况下规模大的采用互联网报名,人员数量少则现场报名。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中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什么内容?
两个考试类型差不多的。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中的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法律类、英语类、计算机类、经济类、高校辅导员类的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其他类的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经济类中的会计、审计为同一套考试试卷,统计与其他经济为同一套考试试卷。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南京事业单位中的管理岗位的笔试考试类别为管理类,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考试类别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财会、审计)和其他类,这当中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财会、审计)的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其他类的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中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什么内容?
参照 上半年的分值: 经济类中的会计、审计为同一套考试试卷,统计与其他经济为同一套考试试卷。
第一个 综合知识 (公基20题,25分,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5题,35分) (一)单项选择题:40×1分=40分(公基10题,言语片断阅读7题,判断事件排序5题,类比推理5题,定义判断5题,逻辑判断8题) (二)多项选择题:10×1.5分=15分(公基10题) (三)综合分析题:5×1分=5分(资料分析5题) 第二个 专业素质(包含客观题、主观题,共90分)事业单位两个半小时考什么?
事业单位两个半小时考题涵盖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的主要内容是“综合基础知识”涵盖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考试时间2个半小时,代表有小作文。
综合类岗位主要是考选择题,内容多是时事新闻,地理物理生物都会出现在题目中一部分
江苏的事业单位招聘要考作文吗?
那个 不叫作文,那个叫分析论述,结合当今现状先提出你发现的问题,论事问题的影响,涉及有关方面,后提出你的处理办法的观点 语言你自己组织,大多数情况下论述内容还分你先要去的单位的性质 祝,考试成功!加油
江苏事业单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详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更改人事管理制度,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和工作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需要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需要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下方罗列出来的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核查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出现岗位人选,需竞聘上岗的,根据下方罗列出来的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发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核查验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请任职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够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需要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越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越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考查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考查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早一点30日书面公告,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早一点30日书面公告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那天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查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需要按照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查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查工作绩效。考查需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查分为平日间考查、年考查和聘期考查。
年考查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查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查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还有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需要按照不一样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所在单位的要求,参与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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