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被弄丢了谁负责,单位把档案弄错了谁来负责

档案被弄丢了谁负责?
1,第一和单位协商,由单位为员工补办员工档案。2,假设没办法协商,可以通过向单位所在地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要求单位赔偿。3,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恢复原状(补办员工档案)、赔偿损失(与档案有关,因档案丢失没办法享受各项保险、工资、福利待遇)。
是谁把档案弄丢了谁负责。
假设你是在职人员,还没办理退休,单位把档案弄丢了,那就抓紧采用补救措施,该补什么补什么。
假设是个人把档案放在家里丢了,那就是个人负责,一点办法都没有。
追补的档案里基本要有:
1、职工登记表(到过哪些单位都要有)
2、招工表
3、2023调资表
4、有职称的还需要追补职称评定审批表
追补的资料因为不全,也不是原始资料,想办理早一点退休期望不大,只可以办正式退休。
当然是什么部门弄丢的什么部门负责了
档案被弄丢了是负责档案的人负责。
单位丢失职工档案,责任由机关、企事业单位担负。
1、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确定。
《档案法》第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详细指导。”
就可以清楚的知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是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的,需要担负法律责任。
2、职工人事档案所承载的权利性质。
参照《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职工人事档案是职工个人的工作业绩史,思想成长史,品德作风,能力表现的综合,其内容的每一个部分全都具有人格的主要内容。
因为这个原因其权利的属性属于人格权,具有名誉权、身份权等性质的特点是一种复合性质的人格权。
3、用人单位丢失职工档案,侵害的是职工“人身权益”。
从《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将职工人事档案丢失侵害了职工的民事权益,这样的权益被侵害,导致的结果并不是只是财产损失,同时还有精神损失的主要内容,因为这个原因不可以简单地用财产损失来衡量。
单位丢失职工档案大多数情况下来说给职工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都不大,但是,有这个时间接损失是存在的,也属于赔偿的范围。
能不能取得精神损失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取得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