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督学心得体会怎么写,督学督导的八大基本内容是什么

家长督学心得体会怎么写?
可以这样写:
通过学习,明确了督导职责,弄清了角色定位。作为督学的主要责任是监督、详细指导、反馈、提高,不可以越位更不可以缺位,重在监督和详细指导,督促详细指导帮其处理问题,跟踪整改到位。作为督学应常常深入学校,了解一线教育教学改革变动,与学校建立相互信任、密切合作的良好关系,形成学习共同体,与学校进行平等地沟通交流。在督导前设计督导内容要“新”,督导时机要“准”,督前仔细准备,督中依法依规,督导及时反馈并定时回访,保证督导结果的准确性和督学建议的科学性,积极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汇报,建立督学台账,对督学问题实行跟踪回访。作为一名督学一定要引导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持续性创造合适学校发展的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自主发展。
家长在督促和陪伴孩子学习时,好不要过多的去讲一部分大道理,可以一定程度上倾听孩子的焦虑和疑惑这样孩子才可以够比较平和的和大人配
督学督导的八大基本内容?
1.
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
招生、收取的费用、择校情况。
3.
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
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
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
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
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宿舍)卫生情况。
8.
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取的费用、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 责任督学工作程序
1、出示责任督学证书。
2、依法依规了解情况。
3、仔细在内容框中填写督导记录。
4、向被督导中小学校反馈有关督导意见。
5、及时向所任命或聘请任职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报告督导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限期对被督导中小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详细报告和整改期限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规定。
(三)督导内容
1、校园巡视。责任督学应仔细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设备,注意了解管理、使用、安全、卫生等情形,及时发现问题,应该排除安全隐患。
2、推门听课。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涵盖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授课方法、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应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规则和程序。
3、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校务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学校相关会议和活动记录、学生学籍档案、财务账目、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应尊重学校办学特色,不要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4、 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事项设定调查问卷,以一定程度上方法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诉求。
5、座谈走访。责任督学可随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形;也可以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有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以通过暗访、独自访谈、有关人员回避、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法进行访谈。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6、听取汇报。听取学校近阶段的工作讲解,实地验证相关工作,了解学校阶段发展中的成绩、困难与问题。
7、督导记录。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可以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法,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8、 反馈意见。责任督学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
9、整改公告。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书面报告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由教育督导部门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发出《整改公告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10、督促整改。应按照《整改公告书》要求,督促学校或相关部门仔细整改。对在期限内没有及时处理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督导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 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一年应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建邺区教育督导办公室的检查和考查。
第八条 撰写报告。责任督学应独立完成月度、季度、年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应涵盖督导任务、督导过程、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督导结论还有督导建议等。报告应从客观实际出发、观点鲜明、文字简练、言之有据。
督导管理暂行规定?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促进督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提升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按照《教育督导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学是受教育督导机构指派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涵盖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对所任命或聘请任职的督学开展管理。
第二章 聘 任
第四条 专职督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命,兼职督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按照教育督导工作需聘请任职,并颁发聘书和督学证。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应配齐督学,建立督学变动更替和补充机制。国家督学数量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国家教育督导工作需确定。省级、市级、县级督学数量由本级人民政府或教育督导机构按照本区域内督导工作需确定。
第六条 督学除满足《教育督导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的任职条件外,还应适应改革发展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达到下方罗列出来的工作要求:
(一)热爱教育督导工作,可以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二)熟悉教育督导业务,掌握并熟悉必要的检查详细指导、评估验收还有监测方面专业知识和技术。
(三)可以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时间。
第七条 聘请任职程序:
(一)推荐:有关单位按照官方要求向聘请任职单位推荐参聘人员。
(二)审查核验:聘请任职单位对参聘人员按程序进行审核查验、遴选。
(三)公示:聘请任职单位将拟聘督学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可以少于7个工作日。
(四)发布:聘请任职单位向督学颁发聘书,聘请任职结果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备并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兼职督学每届任期3年,续聘大多数情况下不可以超越3届。
第三章 责 权
第九条 督学根据《教育督导规定》规定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第十条 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指派,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
(二)对各级各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开展督导。
(三)对师生或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等重要问题开展督导。
(四)对严重影响或损害师生安全、合法权益、教育教学规则和程序等的突发事件,及时督促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督导部门。
(五)每一次完成督导任务后,及时向本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督导情况,提交督导报告。
(六)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一条 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指派,开展教育督导时可行使以下权力:
(一)就督导事项相关问题进入有关部门和学校开展调查。
(二)查阅、复制与督导事项相关的文件、材料。
(三)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事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四)采用约谈相关负责人等方法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五)对被督导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为兼职督学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督学晋升职级或职称,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四条 督学开展教育督导工作,须向被督导单位出示督学证。
第四章 监 管
第十五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督学工作进行管理,主要涵盖:
(一)开展督导时遵循相关规定情况。
(二)督导报告撰写并向教育督导机构提交情况。
(三)督导意见反馈和督促整改情况。
(四)按照官方要求接受培训情况。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本级督学进行登记管理,变动掌握并熟悉督学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督学与被督导对象的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开展教育督导的,督学需要回避。
第十八条 督学应主动公开联系方法和督导事项等,方便社会了解督导工作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受理对督学不当行为的举报,经查实后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督学违法违规等受到处分的,及时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
第五章 培 训
第二十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根据职责负责组织督学的岗前及在岗培训,新聘督学上岗前应接受培训。
第二十一条 督学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互联网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学每一年参与集中培训时间积累应很多于40学时。
第二十二条 培训主要内容涵盖:
(一)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文件。
(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校管理、应急处理与安全防范等有关理论和知识。
(三)评估与监测理论、问卷与量表等工具开发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的应用。
(四)督导开展、督导规程和报告撰写等业务知识。
(五)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六)教育督导实践案例。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详细指导全国督学培训工作及组织有关培训,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区域督学培训工作的组织开展。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建立本级督学培训档案,对参与培训的种类、内容和时间等情形进行记录备案。
第六章 考 核
第二十五条 督学考查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一) 督导工作完成情况。涵盖开展督导、督导报告、督促整改、任务完成和工作总结等情形。
(二) 参与培训情况。涵盖参与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等情形。
(三) 廉洁自律情况。涵盖遵循廉政规定、遵循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情形。
第二十六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级督学年考查和任期考查。对专职督学、兼职督学进行分类考查,并结合本地实质上制订详细考查标准,采用个人自评和督导部门考查相结合方法对督学进行考查,对考查优秀的督学按对应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督学考查后形成书面意见告知自己及所在单位并存档备案,作为对其使用、培养、聘请任职、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督学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教育督导机构给予解聘: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教育督导工作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督导结果公平公正的。
(三)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的。
(四)受到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
(五)年考查不合格的。
第二十九 条督学不可以正常履行职责须书面请辞,聘请任职单位于30日内批准并向社会发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地教育督导机构可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质上,制定详细开展细则或本地督学管理办法,并报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那天起施行。
督导机制涵盖什么?
教育督导是人民政府的行政监督行为,监督的对象是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还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督导的主要范围是普通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及其他相关的教育引导工作。现阶段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教育督导工作主要由教育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人员又称为督学,可以是专职的,也可是兼职的。督学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政治和业务条件,并接受必要的培训,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督学证书。
督导人员在进行督导活动时,可以列席被督导单位的会议和活动,要求被督导单位提供与督导事项相关的文件并汇报工作,还可以对被督导单位在现场调查。
督导任务完成以后,督导人员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还有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以向社会发布。
接受督导的普通中、小学校及其他相关教育机构,需要对督导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帮助督学做好教育督导工作。针对干扰教育督导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需要给予处分。
衡量成功督导的八项标准是什么?
准则一:明确的目标
准则二:用正确的方式做正确的事
准则三:合作致胜
准则四:积极的心态
准则五:沟通无极限
准则六:以主人自居
准则七:在客户身边
准则八:追求卓越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取的费用、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 责任督学工作程序
1、出示责任督学证书。
2、依法依规了解情况。
3、仔细在内容框中填写督导记录。
4、向被督导中小学校反馈有关督导意见。
5、及时向所任命或聘请任职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报告督导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限期对被督导中小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详细报告和整改期限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规定。
(三)督导内容
1、校园巡视。责任督学应仔细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设备,注意了解管理、使用、安全、卫生等情形,及时发现问题,应该排除安全隐患。
2、推门听课。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涵盖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授课方法、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应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规则和程序。
3、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校务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学校相关会议和活动记录、学生学籍档案、财务账目、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应尊重学校办学特色,不要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4、 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事项设定调查问卷,以一定程度上方法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诉求。
5、座谈走访。责任督学可随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形;也可以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有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以通过暗访、独自访谈、有关人员回避、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法进行访谈。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6、听取汇报。听取学校近阶段的工作讲解,实地验证相关工作,了解学校阶段发展中的成绩、困难与问题。
7、督导记录。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可以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法,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8、 反馈意见。责任督学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
9、整改公告。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书面报告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由教育督导部门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发出《整改公告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10、督促整改。应按照《整改公告书》要求,督促学校或相关部门仔细整改。对在期限内没有及时处理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督导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 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一年应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建邺区教育督导办公室的检查和考查。
第八条 撰写报告。责任督学应独立完成月度、季度、年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应涵盖督导任务、督导过程、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督导结论还有督导建议等。报告应从客观实际出发、观点鲜明、文字简练、言之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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