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成员包括哪些人,驻村指导员有哪些职责

村两委成员涵盖什么人?
村两委成员涵盖当地村委会的党支部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详细的是说,村两委成员涵盖的详细人员就是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党委委员,还有村民委的主任,副主任,村委委员等,这都是村委的村两委委员了。村两委委员是村子里面面的领导集体。
村支两委指的是村支部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村支两委人员指的是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村主任、村副主任、委员。
第一,村是自治性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其次,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本组织,由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委员组成。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村党的支部委员会大多数情况下设委员3至5名,这当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不够7人的支部,没有设立支部委员会。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大多数情况下设委员5至7名,这当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村党的委员会大多数情况下设委员5至7名,多不能超出9名,这当中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纪委书记1名。
后,村民委员会由村主任、村副主任、委员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两委成员涵盖村党委(支部)、村民委成员,这当中还分有定工干部和半定工干部两类。
党委(支部)成员涵盖:党委(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支)委委员;村民委成员涵盖:村民委主任、副主任、村民委委员。
定工干部涵盖:党委(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副主任;半定工干部涵盖: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计生专干、治保主任、农种员。
村″两委″的待遇跟社区两委待遇有差,村两委的委员都没有固定工资,唯有年终时侯的一点慰问金,社区的居委会委员是定工干部,每个月有固定的工资。
村两委人员指的是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村主任、村副主任、委员
两委班子成员指的是在乡镇下一级行政村设立的机构组织人员,其实就是常说的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
两委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1、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路线方针,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还有村党委大会作出的决议;
2、讨论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还有党建设这一长期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找到合理的决策对策;
3、推动村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证这些组织能严格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行使职权。
4、全力促进组织自己建设,创建一套完善的党员工作、学习还有活动制度,对全部党员展开监管;
5、对村民小组长还有村干部等人才进行教育培训,表现好的要积极向上级推荐。
村两委是指:
一、党支部委员会,其成员是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支部党员数量达到7人以上的,才设各个委员,不够7人的支部,则只设一名支部书记。
二、村委会,其成员有村主任、副主任,主任大多数情况下是由支书一肩挑,下设生产、治安、妇女、民政等委员。两委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村经济建设。
村两委班子成员涵盖村书记,村主任还有村第一书记。村委会委员村会计这些人员组成,村书记是抓整体工作的人,村长是负责平日间的一部分详细工作,而村委会委员主要是对村子里面的一部分详细事情做帮助工作,村会计是主管村集体财务管理的人员。
村两委涵盖什么人?
我来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村支委有支部书记副书记还有支部委员。大多数情况下由3~5人组成。而村民委员会,由村委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委员会委员组成。村民委员会设村委主任付主任,村委员,村委会也是由3~5人组成。村党支部委员会里面的委员有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村委会里面的有民政调解会计出纳资料民兵营长等组成。这些委员都是可以兼任的,这村支委和村委会当中的委员职务也是可以相互辨兼任的。回答结束。
村两委会就是两个班子。
村两委会就是指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简称为村两委会。
党支部成员。有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大多数情况下由三人组成。
村委会成员。有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妇女主任。村委会委员按照情况确定。村子相对较大的大多数情况下委员都在5~7人。小的可以订3~5人。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规定规定,村两委员构成:
一是中共XX村总支委员会,人员是村委会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宣传委员等;
二是XX村村委会,人员是主任、副主任、 吃住都在群里的专干等人员构成。村两委主要是基层的党群服务中心,对百姓的生活生产福利待遇等全方位的管理。
村两委涵盖村支委和村委会。村支部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三人组成,规模大的村可设党总支。村委会成员按照村规模大小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委员2至3人,可设副主任一人。原则上村两委交叉任职。另外村设有监委会,监委会由主任一人,委员两人组成。
吃住都在群里的引导员职责?
答:吃住都在群里的引导员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法规;传达贯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各项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2、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提升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村级班子协调顺畅的运作。
3、帮理清所吃住都在群里的(居)的发展思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村级基础设施,逐步递次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牢固培养群众观念,开展农村素质培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引导、扶持村内企业的发展,全面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联系1-2户困难户。
5﹑逐步递次推动“平安新农村”建设,帮助村干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做好信访、上访人员的说服、疏导、化解等工作,及时化解各自不同的矛盾纠纷。
6、帮助村干部抓好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违法行为和个体要及时加以制止,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7、详细指导督促村党支部规范党务工作,健全“三会一课”,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帮助村党支部抓好党员平日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发展党员远程教育引导工作。
8、逐步递次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村务决策制度,落实村级重要事项集体议决和重要工程招投标等规章制度,帮制订落实《村规民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财务制度情况及时加以制止;抓好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9、积极开展文明村、新农村、文化特色村、生态村、民主法制村等各种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打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
10、真真切切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每月走访20户以上农户(重复率不大于百分之10),每周下村办公很多于3天,要求在《贮存日志》上有记录,并及时向吃住都在群里的详细指导中心反映群众的思想变动和村情民意。 吃住都在群里的干部工作定位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生产发展的参谋元、生活宽裕的服务员、乡风文明的倡导员、村容整洁的规划员、民主管理的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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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村务监督员 、详细指导督促村及时召开好村“两委会”、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并列席会议。2.
富民强村详细指导员 、帮村“两委会”理清村级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思路,3.
农村纠纷调解员 、负责协调村“两委会”关系,提高村级班子的凝聚力。 、协同村干部及时排查。4.
为民办事服务员 、对群众有需求需到区、镇以上办理的事项。
乡村公岗管理办法开展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保证有就业需求没办法外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可能导致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提高逐步递次推动脱贫攻坚步伐,结合省市人社、财政、扶贫、妇联《有关印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展细则的公告》精神和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质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脱贫攻坚这个时间段,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牵头开发的用于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可能导致贫困人口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与社会保险还有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妇联负责统筹开发,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岗位开发设置遵守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脱贫攻坚和开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行政村的大小和实质上工作需,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同意后,组织开展。
第五条主要设置爱心理发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证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等类别的岗位,从事乡村公共服务工作。详细担负以下工作:
1.爱心理发员。通过建立“爱心发屋”,为本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免费提供理发服务。
2.乡村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乡村道路平日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种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路段的情况及时报告并参加紧急抢修工作。
3.乡村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出现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保证达到村域卫生院门净、路面净、路边净、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的“五净”标准。
4.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还有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帮助做好乡镇具体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5.乡村水电保证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级管网、入户工程的平日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帮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证工作。
6.农村养老服务员。对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即农村敬老院)的乡村,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7.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帮助开展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证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帮助搞好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8.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自不同的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规则和程序。帮助掌握并熟悉辖区治安变动,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搞好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本村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工作。做好区域内水库、池塘还有河流周边等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提醒、安全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排查统计等工作。
9.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体育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排水渠等公益设施管理。
以上类别和内容各县(市、区)可按照实质上一定程度上调整。
第六条乡村公益性岗位和生态护林员上岗人员及其他类似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不可以重叠,一个贫困户多具体安排一人到乡村公益性岗位及类似岗位工作。
第七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第三章岗位对象
第八条上岗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含2023已脱贫人口)和可能导致贫困人口(以县扶贫部门备案的为准);
2.非一、二类低保对象(三、四类低保对象可纳入);
3.非村干部家庭成员(村干部涵盖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财政非常高补助人员);
4.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对满足以上条件、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贫困重病家庭成员、贫困家庭妇女、易地扶贫少搬迁的贫困家庭成员优先具体安排。爱心理发员优先具体安排有一定理发基础的农村妇女。
第四章申报招聘
第九条公益性岗位招聘根据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告信息。乡镇政府在满足条件的村组张贴选聘公告信息。公告信息需要涵盖招聘岗位、工作职责、详细任务、招聘名额、上岗资格条件、岗位报酬等。
(二)申报。满足条件的贫困人员按照自己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申报,提交有关资料。
(三)审查核验。按照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核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乡镇政府对拟聘人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发布举报电话号码。公示期很多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影响不了聘用的,报经县(市、区)扶贫办审查核验、人社局审定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署聘用协议。
第十条岗前培训。聘用人员定下来以后,县(市、区)或乡镇需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并熟悉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有关要求,并及时具体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第五章岗位待遇及资金保证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上岗后,按月及时发放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查核验后,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到户“一卡通”发放。用人单位初次申请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卡通”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等材料。以后每一次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查意见等。
第十二条岗位补贴原则上为每人每月500元,如县(市、区)自行提升标准,提升部分由县(市、区)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各县(市、区)或乡镇要及时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
第十四条省级财政具体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岗位,岗位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联合省人社厅按任务数统一下达各县(市、区)。县(市、区)配套开发的岗位,补贴资金由县(市、区)自行处理。
第六章岗位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与聘用人员签署《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协议中需要明确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和详细要求等。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查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十六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量需要与岗位补贴相适应。补贴标准为500元/月的,原则上每月上岗时间很多于30小时;补贴标准高于500元/月的,要对应延长上岗时间。
第十七条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需要建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聘用人员的平日管理和考查。
第十八条考查实行平日间考查和年终考查相结合,考查内容需要涵盖履行岗位职责、遵循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出勤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形,详细办法由各乡镇或村按照岗位实质上制定。
第十九条考查结果需要与是不是续聘及岗位补贴挂钩。对平日间考查不合格人员可按照详细情况采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停发补贴等多项措施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年终考查不合格人员,需要取消其上岗资格,退出公益岗位。
第二十条退出。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的之一的,应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的;
(二)刑事犯罪的;
(三)终止就业需求的;
(四)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由他人长时间顶替上岗的;
(六)通过其他渠道已达到就业的;
(七)年终考查不合格的;
(八)其他不合适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递补。凡有人员退出时,村委会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并同时报告县(市、区)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空缺岗位由乡镇政府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满足条件人员的,不能发放岗位补贴。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循工作纪律。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还有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牵头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自印发那天起施行,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有关政策不完全一样的,以国家和省市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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