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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报告怎么写,党风廉洁的诗歌

时间:2023-03-01来源:华宇网校作者: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网 人力资源课程试看报名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报告怎么写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报告怎么写?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 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绵阳市游仙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开展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规定(试行)》和四川《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川委办〔2023〕20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签字背书”是指,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在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电子介质等载体上签名,表示同意有关事项,并愿意担负保证责任。第三条 党组织负责人需要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织负责人需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实行签字背书制度。 第二章 开展范围第四条 以党委(党组、党工委)名义下发、上报、公开的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一定要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必要时由纪检组织负责人共同签名。以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纪检员)名义下发、上报、公开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一定要由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纪检组织公章。第五条 党组织负责人一定要对本地本部门以下文件签字背书:(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二)党风廉政建设或惩防体系建设开展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文件;(三)作风建设、正风肃纪工作开展方案、总结报告;(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逐步递次推动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区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五)党委(党组、党工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六)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七)重要决策、干部选用、重要财务开支决策过程、议定事项有关记录、文件;(八)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九)其它需签名的文件。第六条 纪检组织负责人一定要在本地本部门以下文件签字背书:(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线索报告;(三)案件查办、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具体安排部署及逐步递次推动、总结情况报告;(四)党员权利申诉办理情况报告;(五)纪检组织及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六)被区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七)重要决策、干部选用、重要财务开支决策过程、议定事项有关记录、文件;(八)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九)其它需签名的文件。第七条 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并核实需签名的文件,并对所签名的文件负责;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有权拒绝在觉得不属实或者怀疑可能有不廉洁情况的有关文件上签名,并书面报告不签字理由。 第三章 开展程序第八条 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在签字背书前,一定要按程序对有关事项进行核实,确认不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并留存核实底稿。第九条 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可采用参与会议、调查取证、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核实签字背书事项,必要时可提请有关机构予以帮助。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文件函件可以作为核实底稿的一些。第十条 签字背书样式可参照附录范本,背书情况复杂时可另附页具体说明。签字背书一式两联,一份详细内容记录于背书文件,一份留存本单位存档。第十一条 签字背书后,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应对所背书的事项进行持续的跟进、监督和回访,核查有无偏离预定计划、有无出现不廉洁行为。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线索的,及时报区纪委监察局。第十二条 签字背书底稿可以作为责任追究时,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按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程序性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避免除有关责任人部分或都责任。 第四章 处理和处分第十三条 区纪委监察局为游仙区签字背书制度的监督单位。第十四条 经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的事项,若出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根据连带责任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规定》和游仙区“一案双查”有关规定追究签字背书者的责任。第十五条 对消极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签字背书制度的,公开通报批评,取消年评优评先资格,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绩效管理;对应该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签字背书制度而未履行的,但凡是职责范围内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对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按加重情节处理。 第五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游仙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辖区内非公企业党组织和村、社区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七条 电子介质的签字背书的详细办法另外单独规定。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 10月15日起开展。游仙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单编号:单位时间存根背书事项责任主体 党组织负责人 纪检组织负责人是不是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核查程序是不是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违规问题签名…………………………骑……缝……章……………………………… 游仙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单编号:单位时间随文件附送背书事项责任主体 党组织负责人 纪检组织负责人是不是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核查程序是不是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签名

党风廉政建设报告诗句?

调查研究于实践,深入群众好路线。用好民主集中制,制订方针和战略。立场坚定思想好,认识改造全世界。

廉政述职报告怎么写?

第一自己对一定时期的工作进行回顾,然后解剖,后思考和努力方向,目标可以起到个人考核自己、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的作用。

廉政述职报告可以这样写:第一,自己该年从思想上很重视廉政建设第二,自己一年来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姐规定第三,本年自己没有任何廉政违法违规行为。

什么是廉洁报告?

廉洁报告就是一种向各位考生汇报自己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形的材料。报告中应着重反映自己如何加强自己党风廉政建设,采用了那些行之有效的详细措施。例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其次,就是要说一下自己在工作中采用了那些措施,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廉洁报告是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汇报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的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源头治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这个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抓,副局长详细抓,领导组成员分头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强化理论学习,奠定思想基础。自始至终把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放在首位。重点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会会和中纪委五中会会精神,加强宗旨观念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坚持依法阳光行政。

3、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与环保重点工作来抓落实,纳入建设目标量化考查体系,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查。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具体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相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4、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审批程序。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升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根据要求,对局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准确界定行政审批项目,凡是已被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

5、强化服务意识,培养单位形象。继续强化“工作就是服务、服务就要创优”的观念,进一步牢固培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水平。

1、立足教育抓预防,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预防腐败工作中起着奠基和先导作用。在实践中,该行自始至终把教育放在首先位置,持续性探索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真真切切提高教育的说服力,使各位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

2、完善制度抓预防,创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预防腐败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时间性环节是防腐败工作起到实效的根本保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

3、强化监督抓预防,创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和监督是检验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保证。在实质上工作中,该行通过突出重点、完善手段、健我们全体系,努力创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仔细落实监督工作,真真切切提高监督的制衡力,使监督成为预防腐败的一个有力武器。

4、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风险制度。

要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一步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查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5、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重点完善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公职人员行为限制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有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己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6、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相关事项等制度。

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孩子从业、财产、出国境等相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孩子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孩子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多久报一次?

一年一次。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党委纪委每一年初都要对上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总结,同时具体安排本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分解。

每一年纪委的主要工作就是根据年初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的主要内容做好各项工作,同时配合党委加强党内建设。

党委(党组)需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一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详细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逐步递次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加。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还有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查。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需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担负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还有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质上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详细措施,每一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根据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逐步递次推动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逐步递次推动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本次要求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偏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偏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真真切切处理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真真切切处理重要问题。

第三章 检查考查与监督

第八条 党委(党组)需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查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查机制,制定检查考查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查的主要内容、方式、程序。

第九条 党委(党组)需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查。

第十条 检查考查工作每一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查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查、年考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组织针对检查考查。

检查考查情况需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需要将检查考查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需要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查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整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帮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查,或者按照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党委常委会需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我们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需要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需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一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第十七条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需要依照巡视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相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需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质上,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加,广泛接受监督。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需要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不允许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产生不良影响的;

(二)待遇上级领导干部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具体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导致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一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法可以独自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节之一的,需要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三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及时认真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偏,有效不要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仔细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相关机关或者部门根据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这当中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相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开展责任追究,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担负主要领导责任,参加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担负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担负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开展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化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根据本规定需要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对应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考查评优和评选各种先进的资格。

独自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可以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可以提高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开展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需要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需要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偏。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可以按照本规定制定开展办法。

第三十条 中央军委可以按照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质上情况,制定详细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那天起施行。1998年11月公布的《有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党风廉政五项核心指标?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内容详细为:

1、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2、领导干部廉政考评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评议制度

4、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5、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二、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的觉心:

1、“全党一定要牢牢的记在心里,不能忘了,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有党心民心作力量源泉,反腐败斗争理所当然成功。”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充分肯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获取的新成效,深入透彻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明确提出现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整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旗帜鲜明、振聋发聩,对我们坚守阵地、夯实成果、深化拓展,持续性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夺取反腐败斗争新成功,具有重要详细指导意义

2、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的。主要是在达到不敢腐、不可以腐、不想腐上还没有获取绝对性成功,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定要决战决胜,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详细内容:

1.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具体安排部署;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

3.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所分管部门负责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

4.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或警示训诫谈话;

5.对分管范围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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