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有关规定

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规定?
《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是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党内相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规定》一共有二十三条,自 7月11日起施行。
《规定》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图书,并发出公告,要求各地区各个主管部门仔细贯彻执行。
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规定?
《有关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报告下方罗列出来的事项:
(一)自己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自己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自己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孩子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
(五)配偶、孩子出国(境)定居及相关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孩子(指同财共居的孩子,下同)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七)配偶、共同生活的孩子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
(八)配偶、孩子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九)自己觉得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报告个人相关事项的报告人没有按时报告的情形有什么?
“报告人没有按时报告”涵盖四种情况:第一种是没有在1月31日前完成每一年例行报告。 因为对比其他三种情况来说,这样的情况具有明确 时间界限,很好把控掌握。超越1月31日这个时限 就属于没有按时报告。第二种是领导干部出现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 的,没有在事后30日内及时在内容框中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 关事项报告表(一)》并报告的。
因为组织上很难 及时掌握并熟悉领导干部出现个人相关事项的情况,故此,这样的情况相对来说很难掌握并熟悉,也还要领导干部 从廉洁自律的高度从严要求自己,但凡是出现《领导 干部个人相关事项报告表(一)》所列事项,需要 及时按规定报告。同时要注意发挥群众举报的作 用,从群众反映问题中掌握并熟悉相关线索。
第三种情况是新任领导干部,主要是指新被提 拔为县处级副职或者基本上等同于县处级副职的干部,未 在30日内报告个人相关事项的。详细时限应按照 任免公告的落款时间来确定,推后30日即为后 报告时间。报告内容也需要涵盖《领导干部个人有 关事项报告表(一)》和《领导干部个人相关事项 报告表(二)》列出的全部内容。
第四种情况是指领导干部在提出辞职申请时未 一并填写全部《领导干部个人相关事项报告表 (一)》和《领导干部个人相关事项报告表(二)》 的。针对这样的情况,受理辞职申请的组织(人事) 部门需要退回其辞职申请,要求其在内容框中填写全部《领导 干部个人相关事项报告表(一)》和《领导干部个 人相关事项报告表(二)》,与辞职报告一并提交组 织(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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