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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基础知识:自传体作品

时间:2020-12-26来源:华宇网校作者:司法考试资料 法考网课试看报名

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基础知识:自传体作品

【文章简介】为了帮助考生学员系统的温习司法考试,周全的了解司法考试的有关知识,华宇考试网特编辑归纳汇总了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基础知识,但愿对您参与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当事人满意以特定人物履历为题材结束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述权权属有商定的,依其商定;没有商定的,著述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结束贡献劳动的,著述权人可以向其支付得当的报答。所以自传体作品的著述权原则上归传主所享有。
  【例题】国画巨匠李某欲将考生自己的传怪杰生记载下来。约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履历为素材结束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商定著述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述权该当归谁全部?(2006年卷三第17题,单选)
  A.归王某全部
  B.归李某全部
  C.归王某和张某一起全部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一起全部
  【答案解析及答案解析】B. 《人民法院对于审理著述权民事纠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诠释》第14条规章制度要求,当事人满意以特定人物履历为题材结束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述权权属有商定的,依其商定;没有商定的,著述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结束贡献劳动的,著述权人可以向其支付得当的报答。根据法条便可得出B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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