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12)
(三) 年末,完成上述(一)、(二)账务处理后,将本期结余年末余额转入待分配结余。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余)后的金额结转入结余分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科目;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余)后发生的亏损结转入结余分配时,借记“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年初至期末止扣除财政补助结转(余)、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以后的尚未分配的累计结余;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年初至期末尚未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本科目年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305 财政补助结转(余)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限定用途结转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包括基本支出补助结转和项目支出补助结转(余)。
二、本科目应设置“财政基本补助结转”和“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一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结转(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期末,按照“财政基本支出备查簿”分析计算的基本支出补助结转金额,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基本补助结转),按照“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分析计算的项目支出补助结转(余)金额,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
(二) 财政补助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将本项目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上缴、调剂至其他项目或补充事业基金等用途的,按照批准金额,借记本科目(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本项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其他项目)、“事业基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数额。
306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财政补助结转(余)以外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其他限定用途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限定用途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应设置“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按照具体项目详细登记其他限定用途资金收支情况,并在期末分析计算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金额。
三、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期末,按照“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分析计算的其他限定用途资金结转(余)金额,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其他限定用途资金项目完成后,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将本项目结转(余)上缴、调剂至其他项目或补充事业基金等用途的,按照批准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项目),贷记“银行存款”、本科目(其他项目)、“事业基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其他限定用途结转结余资金数额。
308 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二、本科目应设置“待分配结余”、“提取专用基金”和“事业基金弥补亏损”一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提取专用基金”一级明细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提取奖励基金”、“提取其他专用基金”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结余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年末,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余)后的金额结转入本科目时,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分配结余);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余)后发生的亏损结转入结余分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结余”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