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任职承诺书怎么写,农村基层述职评议会会议议程怎么写

村干部任职承诺书怎么写?
第一思想上服从上级,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积极向上,带着村民发家致富,为农民服务,不计得失,帮脱贫,学习科学知识,提升服务水平。
农村基层述职评议会会议议程?
农村基层述职评议会会议程,第一是由村子里面的党支部书记汇报年工作总结还有年党建工作情况,由党员发表一部分意见建议和看法,由乡里面的联系领导做点评。
后,由乡里的党委书记做会议小结,小结要充分的肯定党支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一年来的工作表现等等各个方面。
中组部对离任村干部的待遇规定?
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
1、累计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村主职干部。
2、连续任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主职满3届或9年。连续任职其他村干部6年以上(含6年),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到55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
总结历次经验来说,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是多少要看各地标准,有的几百元,有的几十元30天。但并非人人都可以领取,一定要累计任职10年以上才可以,或者连续任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主职满3届或9年才可以。
退下来的村干部有补助有多少
以担任大多数情况下村干部的职务和任选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龄达到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一年补助360元,每增多一年增多40元,高不能超出76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规定开展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六条:工人职员退职养老时,应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退职养老补助费:本企业工龄已满五年没有十年者,付给自己工资百分之五十;已满十年没有十五年者,付给自己工资百分之六十;已满十五年及十五年以上者,付给自己工资百分之七十。付至死亡时止。
正常离任村干部享受补贴的发放标准
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的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任职年限分为三个档次,这当中连续任职满6年或累计任职满9年的,根据不小于目前在职村书记基本报酬标准10%核定;连续任职满12年或累计任职满18年的,根据20%的标准核定;连续任职满18年或累计任职27年以上的,根据30%的标准核定。而针对正常离任村主任的生活补贴标准,则根据一样任职年限正常离任村书记生活补贴标准的80%来核定。
正常离任村干部享受补贴的认定条件
村干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以后的村“两委”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之前在村工作并享受补贴的人员,可以认定为村干部,满足条件的可以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因工作失误而被免除职务,或依法被罢免职务(个人违反法律法规除外)的村干部,经过合法有效程序再次当选村干部的,从再次任职后计算任职时间,满足条件的可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村干部连续任职满6年、累计任职9年以上后到乡镇机关或企业工作,退休后未享受退休金或养老金,满足条件的可以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已享受由财政帮购买养老保险的离任村干部,如领取保险金额高于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已有做法继续执行;如领取保险金额低于本公告规定标准的,可以补齐差额。
已被招聘考试录用为党政机关干部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还有因违纪违法被免除职务、开除党籍或被依法罢免职务受到刑事处罚的,不享受该生活补贴
曾担任多个职务的正常离任村干部,可以按照照高职务任职年限等次进行认定、补贴,也可以将高一等次职务的任职时间计入下一等次任职时限进行认定、补贴,但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务补贴。
针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将会以“一卡通”方法按月足额发放到人。但是,离任村干部在领取生活补贴这个时间段,若产生违纪违法等行为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可扣发、停发或终止发放生活补贴。
中央组织部暂时没有对离任村干部待遇做统一规定,大多是以市级或县级的相关规定执行。离任村干部在任期内履职尽责,做出了成绩,非常是一部分任职二三十年的老书记老村长,为党的基层建设和村子的发展,奋斗半生,理应受到组织关怀,给于一定程度上补助。
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
1、累计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村主职干部。
2、连续任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主职满3届或9年。连续任职其他村干部6年以上(含6年),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到55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
总结历次经验来说,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是多少要看各地标准,有的几百元,有的几十元30天。但并非人人都可以领取,一定要累计任职10年以上才可以,或者连续任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主职满3届或9年才可以。
退下来的村干部有补助有多少?
以担任大多数情况下村干部的职务和任选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龄达到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一年补助360元,每增多一年增多40元,高不能超出760元。
中央组织部暂时没有对离任村干部待遇做统一规定,大多是以市级或县级的相关规定执行。离任村干部在任期内履职尽责,做出了成绩,非常是一部分任职二三十年的老书记老村长,为党的基层建设和村子的发展,奋斗半生,理应受到组织关怀,给于一定程度上补助。
1、以担任大多数情况下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龄达到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一年补助360元,每增多一年增多40元,高不能超出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够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这个时间段已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越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可以再享受大多数情况下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够的可以补齐,但不可以重复享受;参与低保的从而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证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形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取得物质帮的权利。
离任村干部待遇是依任职年限发干部补贴:
一.凡是年龄达到3届(9年)的大多数情况下村干部每一年补360元,每多一年加40元,高760元
和村主任谈话应该咋说?
了解了解谈话对象工作经历、现实表现还有近几年来的工作实绩等情形。
坚持将谈心谈话的规律性、艺术性和必备方式技巧贯穿于干部谈心谈话整个过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力争谈深谈透谈出实效。用心“备课”。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谈心谈话前,要对谈话对象进行深入了解,早一点做好“功课”。 通过翻阅干部档案、阅读述职述廉报告等方法,了解了解谈话对象工作经历、现实表现还有近几年来的工作实绩等情形;深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与单位领导和干部群众广泛沟通,侧面了解他们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认识和把控掌握可能存在的思想问题和行为偏差,为科学确定谈心的视角、合理组织谈心内容夯实基础。
村监会主任担负什么法律责任?
担负的法律责任有:
1: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
2:监督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级重要事项民主决策情况。
3:监督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其实就是常说的两公开)。
4: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情况。
5:监督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
6:监督村干部履职情况。
7: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等。
村干部八条政策?
01、任职资格联审制度
坚持从好人中选能人和“凡进必审”原则,突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和道德品行考察,先由乡镇党委政府审查核验把关,再由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审核查验,严把人选政治关、能力关、法纪关、廉洁关、口碑关,坚决将不满足条件人选排除在外。
02、档案集中管理制度
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干部人事档案,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维护,全面掌握并熟悉党团、履历、任免、培训、考查、奖惩等情形。有条件的县区,可将村党组织书记人事档案上提一级,由县级组织部门统一管理。 ,县级组织部门要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数据信息库。
03、职务调整备案制度
村党组织书记由乡镇党委负责平日管理,县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届期内很小一部分调整村党组织书记时,乡镇党委应至少早一点7日向县级组织部门书面报告,说明调整事由、拟任人选情况等,县级组织部门分析研判、书面批复同意后,乡镇党委对拟任人选在任职村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影响不了任职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任免文件等报县级组织部门备案。
04、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坚持严在平日、抓在常常,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重要事项监管力度。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这个时间段产生自己婚姻状况出现变化,配偶、孩子及其配偶被判处刑罚等五种情形,自己要于30日内向乡镇党委报告。
05、履职情况评估制度
乡镇党委每半年组织1次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全面调研摸排,重点了解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遵规守纪、群众口碑等情形。按照调研摸排、平日工作和村党组织星级评定变动管理等情形,进行量化赋分排名,及时反馈至村党组织书记自己,并报县级组织部门备案。对排名靠后的,乡镇党委负责同志进行警示谈话,加强工作详细指导,督促整改提高。
06、业绩报酬挂钩制度
坚持将村干部遵规守纪、工作考查和所在村党组织评星定级情况与发放业绩考查奖励报酬相挂钩。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年考查被评定为“基本胜任”“不胜任”等次和所在村党组织评定为二星级以下等次等情形的村干部,停发当年业绩考查奖励报酬。
07、负面清单处置制度
村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留置、刑事拘留、逮捕的,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全部停职接受调查,按照调查结果及时跟进后续处理。村干部任职这个时间段产生因个人经济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30日内不履行偿还义务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十种情形的,经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后予避免职或停职处理。
08、主体责任倒查
县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详细负责督促落实上面说的制度。对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的,按照详细情节,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行问责。
八项激励和保证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不是公务员,而是带有志愿者性质的工作者。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聘到村任职,中组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八项激励和保证政策:
一是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与养老社会保险。
二是在村任职这个时间段,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是满足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查合格的,其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四是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与选调生统一招聘考试。
五是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考试报考条件、增多成绩等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收录取。
六是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查合格的,研究生报名考试享受增多成绩等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是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纳报名费用年限。
八是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除开这点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还那么,会按照人均2023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吃住都在群里的工作制度。吃住都在群里的帮扶干部一定要吃住在村、工作到户,每一年吃住都在群里的时间达到220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这当中在村工作时间需达到1两个月以上。
考勤制度。乡镇党委负责对工作队长的考勤,队长负责对队员的考勤。请假3天以内的,队长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队员由队长审批,并报县帮扶办备案。请假3天以上的,队长经乡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报县帮扶办审批,队员经队长同意后报乡镇党委书记审批,同时报派出单位备案。
公示公开制度。工作队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我们请拨打电话和每日值班人员需要在所在村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联系和沟通。定期发布吃住都在群里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督促村“两委”对重要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政策性补助资金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分配、评先选优和其他与群众生出现活密切有关的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各种公示牌要设置在村委会室外醒目处,方便群众、接受监督。
学习和例会制度。工作队每周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学习扶贫政策精神等非常是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思想,研究处理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工作报告制度。吃住都在群里的帮扶工作队每半年向县脱贫攻坚吃住都在群里的工作领导小组、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报告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各吃住都在群里的帮扶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严格执行“一天一展示、一旬一小节、一月一汇报”的“三个一”制度。
纪律管束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细则的开展办法》还有市县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做任何损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事情。
轮流值班制度。工作队队长要合理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安排队员的休假休息时间,采用轮休、调休等方法集中休假,保证工作队每天有人吃住都在群里的值守。
工作交接制度。吃住都在群里的帮扶干部任职期满或因其他因素调整的,要做好新老队员交接工作。要把帮扶任务、台账资料、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办公设备、暂时还没有处理结束的工作交接了解。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一定不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2、要精简会议活动,真真切切改进会风,提升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真真切切改进文风,没有本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全部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出发合理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安排出访活动的,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本次要求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促进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按照工作需、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不是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具体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电、贺信,不题字、题词。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循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相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相关规定。
两人竞选村主任选 上的能辞职吗?
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举是2名候选人选其一人当选。得票超越半数以上的侯选人当选。当选村主任工作一断时间后,因故不可以履职,可以辞去村主任职位。假设是刚当选就辞职,这样子是错误的,或涉嫌有破坏选举之行为,但这样子的事情可能不存在。
答两人竟选村主任,选上的能辞职。但辜负了村民的期望。浇灭了村民的热情。大多数情况下情况下两人竟选村主任是很正常的情况,也是满足选举规定的。
如一人竟选成功,被村民选举为村主任,而为了某种因素,或怕伤了竟争人的感情。刚选上就辞职,难道不怕伤了大部分选民的感情。这样的情况不可取。
太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根据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管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理监督权力和严惩滥用权力的要求,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以规范“三资”经营管理为重要,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提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完善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机制为重点,形成制度健全、产权清晰透明、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手段先进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整个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发现的问题,现在针对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体系
(一)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建立健全以财务收支预决算、财务收支审批、采购和销售业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干部补助、集体用工、现金和银行存款、出借资金、有价证券等为主要内容的资金管理制度,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福利和奖金发放、举债与清偿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负债管理制度,以对外投资、投资收益、对外投资责任追究等为主要内容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以土地补偿费、集体收益、收益分配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收益管理制度,以财会人员聘用、财会人员岗位责任、财会人员交接等为主要内容的财会人员管理制度,以财务收支审查核验(审批、审查核验)单、财务票据保管与使用、电算化、财务会计报表、重要财务事项集体决策和财务档案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管理制度。
(二)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需要建立健全以资产登记、清晰透明资产产权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产产权管理制度,以产品物资购置、保管、使用、出入库验查等为主要内容的产品物资管理制度,以固定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折旧、淘汰、对外投资等为主要内容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应收款、内部往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债权管理制度,以资产评估、资产承包(租赁)、资产收益、出售资产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产经营与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制度,以资产报告、资产清查和责任追究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三)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源管理方面需要建立健全以清晰透明集体资源权属、界限、面积、位置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源登记制度,以承包经营项目民主评估、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或招投标和承包合同签署、登记、鉴证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源承包制度,以承包合同兑现、承包合同公开、承包合同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纠纷调解等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审批)、流转土地使用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领发放、合同档案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管理制度。
(四)健全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三资”管理方面需要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两议一委”(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三资”民主管理制度, 以“一把手”(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公开内容、群众意见收集评议整改和公开档案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制度,以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三资”管理人员考查制度。
二、提高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五)落实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要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意愿,保持集体资产全部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保证村级组织独立开展经济活动。乡(镇)可以在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牌子。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人员不可以担负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严格实行岗位分离。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事项和会计核算实行全代理,开展政府向有资质的中介组织购买代理记账服务机制的创新试点。没有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法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总会计一人、代理会计若干人,实行严格的总会计、总出纳、审查核验岗位分离;会计人员需要根据《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获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准确、及时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和资产、资源登记等会计事项;要使用满足国家规定的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这当中“收款凭证”、“收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农业厅、财政厅制定);要严格监督记账凭证业务流程,编制公开表和上报会计报表,管理财务档案,提供咨询服务;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事项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按规定开设针对账户,对筹集和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人员签批村级经济事项和票据,严禁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严禁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保管集反映金和经手现金收支事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相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办理资金结算事项需要实行“双印鉴”;要保留一名会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大多数情况下不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而变化;会计人员负责编制预算和收益分配方案、集体收支票据收集整理、保管现金和部分财务印鉴、定期向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等工作。
(六)改善农村会计电算化。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全面实行电算化管理,并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对接。要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采取农业部认定或监制的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标准的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软件,应用电子技术替代人工记账、算账、报账。要建立完善电算化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岗位职责,科学设置管理权限,充分利用软件功能,保证计算机操作规范、系统数据安全、数据备份可靠 、档案管理完善、电算化软件升级与设备更新及时、运转高效。
三、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七)规范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根据开户银行核定的限额管理现金,超限额部分需要及时送存银行;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收取的现金要及时办理手续送存银行,不可以坐收坐支;要严格现金支付范围,1000元以上的支出,除满足《现金管理规定》规定的项目外,需要通过银行结转;要加强现金平日管理,实行严格的岗位分离,严禁非农村会计人员管理现金,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严禁违反规定出借集体资金。提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一步一步利用农业银行已经建立的覆盖城乡的“惠农通”互联网,应用惠农卡、单位结算卡、“银企通”资金结算平台、自助服务终端,达到乡、村、户资金结算全服务、村级资金结算环节全覆盖、集体收支事项全监控。
(八)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直接经营项目要持续性挖掘潜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尽量扩大生产服务能力,保证集体直接经营收入稳定增长。要强化发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产、资源项目标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及时组织承包、租赁合同的兑现,防止形成长时间欠款。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等补助收入要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乡(镇)等确定的支付额度直接拨付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方法截留、挪用。对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要加强监管,防止集体收入流失。要严格控制直接经营项目费用,降低生产服务成本,提升收益水平。要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减少人员经费支出,条件成熟的地方,需要在不打乱资源界限、不合并核算单位的情况下实行村组合并,提倡农村党的组织、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干部交叉任职,除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会计领取常年补助外,其他村干部应按规定领取误工补贴,干部补助标准、补助方法要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要严格控制其他支出,真真切切落实取消村级招待费的相关规定。各项支出需要有详细用途说明和明细支付情况。严禁乱发补助、福利、奖金;严禁超限额订阅报刊,严禁将村级组织招待费转嫁给村办企业或其他组织,严禁将应由政府担负的费用转嫁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九)规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筹集的资本,依法享有经营权,需要充分利用存量资本,持续性提升资金利用率,提升生产服务效率。要加强对公积公益金的管理,非常是对集体获取的土地补偿费还有拍卖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收入需要及时作增多公积公益金的账务处理;公积公益金需要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也可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的建设,严禁用于支付干部补助、修建办公场所、购置非生产性车辆等,严禁用于贷款抵押、担保和偿还村级债务。集体收益的分配要保证成员收益权,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的主要内容和顺序进行,分配前需要编制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乡(镇)政府审查核验备案后执行。已经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要探索建立新的收益分配制度,让群众享有更多的改革红利。
(十)规范农村集体债务管理。要仔细清理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从客观实际出发地按出现时间、数量、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形分类造册,报乡(镇)政府备案,并依据有关政策积极化解各种债务。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严禁村干部以个人名义为集体借债不入账的行为。对未履行正常程序和村干部私自借入的新债,由借款人担负责任。各级农经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要密切监控村级债务,评估村级债务带来的风险,预防和控制债务导致的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变化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制止乡村出现新债务的政策规定。
四、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十一)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平日管理。清产核资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平日管理的有效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开展清产核资,保证集体资产底子清晰、分类明确。要完善集体资产购置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公开购置、监督到位。要用好资产账簿,变动管理资产;及时组织资产清查,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要强化债权管理,严格控制债权核销,及时清理债权。要规范集体资产处置与产权流转事项,科学合理进行评估,严格集体资产处置程序,达到保值增值。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在农村新建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设施、购置的设备,需要由村级组织管理和使用的资产,需要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核算、管理、经营。
(十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逐步递次推动产权制度改革,科学合理的鉴定成员、清产核资、明确债权债务、量化资产、设置股权、分配收益等;要提高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逐步递次推动产权进场交易。对用电、用水、环境卫生、文化教育、道路设施等集体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理责任,做好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使用。对生产经营、技术详细指导、提供服务等使用的经营性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要仔细做好承包合同的签署和兑现工作。要及时依法处理资产承包经营纠纷,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集体资产或无正当理由不及时交纳承包费的,除补交承包费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合同规定收取违约金;对违约情节严重的承包者,经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关或仲裁机构裁定,可以解除承包合同;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使用集体资产的承包者,要依法追终法律责任。对集体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目标责任,健全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持续性增值,保证集体收入持续性增长、集体经济实力持续性壮大。
五、规范农村集体资源管理
(十三)规范农村集体资源平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做好资源登记工作,清晰透明数量、分布状况、利用情况。资源的租赁、发包要依法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经济有效原则。家庭承包地要登记确权到户;集体预留机动地采用招标方法承包的,大多数情况下一年一承包,承包期限长不可以超越三年,严禁非法延长机动地承包期限;其他资源要依据不一样类型依法确定承包期限,维护承包合同的效力,保证承包合同依法履行。县、乡、村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承包事项的批准与合同的签署、鉴证、备案、登记、兑现、变更和证书发放及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并熟悉集体资源经营情况,非常要按合同约定时限组织兑现,保证集体承包收入及时、足额登纪录写入账,防止合同长时间不兑现、集体收入长时间不入账。
(十四)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要仔细落实《有关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23〕61号文件),鼓励农户依法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委托、代耕等各种方法流转土地经营权,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或阻碍农户流转土地,严禁截留、扣缴流转收益,严禁受托方超越承包方的授权未经同意私自增多或变更流转事宜,严禁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租赁农户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严禁以定任务、下指标等方法推动土地流转,严禁借流转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县、乡、村要根据各自职责重点做好相关流转事项批准和流转合同的签署详细指导、鉴证、备案、登记等工作,非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做好农户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审查核验审批。要探索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资格审核查验、项目审查核验、分级备案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五)依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要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严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要依法受理调解仲裁,不可以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提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乡村调解处理,非常是要充分发挥村级调解组织的作用,使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结果的执行。
六、规范民主监督机制
(十六)完善民主监督。要把维护农民经济上的物质利益与政治上的民主权益结合起来,扎实逐步递次推动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以扩大有序参加、逐步递次推动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监督为重点,健全完善农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要事项需要实行民主决策,不可以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公告信息,会后要及时发布表决结果,决定事项的开展情况要向村民发布。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程序出现,保持相对稳定,不可以随意变更和撤换,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党组织内部成员或党员担任外,农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文书不可以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程序选举出现民主理财小组,现任干部不可以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民主理财小组要根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定开展民主理财活动,重点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相关决议还有财务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集体收支事项的真实性,否决不合理开支;村民有权对本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查核验财务账目,有权要求相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做出解释。村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作用,全方位履行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三资”公开。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组织好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针对“三资”管理情况要做到全面公开、具体公开、及时公开、整个过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实质上、实用、实效的原则,利用农廉网、公开栏、张榜、电子触摸屏等农民群众满意的形式公开。大多数情况下的“三资”管理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重要问题和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已经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由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编制公开表;未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根据县级统一要求的公开内容和格式编制公开表。公开内容需要按程序审查核验、签字,并在规定时间予以公开。在公开这个时间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具体安排专人负责给群众解答释疑、收集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组织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治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并向群众反馈整改结果。县、乡相关部门要对集体“三资”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纠偏和堵塞工作中实质上的困难与漏洞。
(十八)落实民主评议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需要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需要由农村党组织主持,乡(镇)党委、政府派人参与,每一年年底评议一次。民主评议要根据个人述职、村民或村民代表咨询、村民或村民代表票决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可以与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查一同进行。对在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员数量半数的,需要终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结果需要向村民发布。
七、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十九)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县级农经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审计职责,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帮处理实质上困难和问题。县级农经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要建立对应的工作机制,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农村主要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要按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同级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任务制定审计工作计划,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法和技术方式,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扎实逐步递次推动工作;要探索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开展跟踪审计,探索利用“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开展联网审计;对常见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要合理确定审计周期。要按照审计特点,建立分类科学、权责完全一样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实行严格的持证上岗(审计证及审计证管理办法由农业厅统一印制、核发、制定)。
(二十)扎实开展审计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常见审计要达到制度化、标准化、常常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资金及有关经济活动、管理使用和运营的集体资产、拥有与使用的土地等资源开展定期审计、全面审计;要根据《山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有序开展审计。对马上就要换届的村两委及其有关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已经顺利完成换届选举的要开展年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要审核查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遵纪守法情况、经营行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本单位发展规划和落实措施制定、执行情况及效果;要审核查验村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遵循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任期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重要决策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等;要对农村干部在任职这个时间段的财务与会计责任、经营与管理责任、财经法纪责任、社会责任做出审计评价。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要开展专项审计。专项审计重点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审计,保证群众满意;要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审计,处理管理活动中存在的缺失;要对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一事一议”筹资酬劳、集体资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集体资源经营情况、农民负担、涉农财政资金等群众特别要注意关注的事项开展审计,保证有关法规政策落到实处。
(二十一)充分应用审计结果。农经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对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经营不佳、管理不善等问题,要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意见,做出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要真真切切抓好整改工作,整改结果要书面告知审计单位,并向村民公告信息。农经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搞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与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追责问责。要建立农经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还有其他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农经主管该项目的部门通过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或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要及时移送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要仔细核实查处,及时向农经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反馈查处结果,不可以推诿、塞责。审计结果要作为农村干部民主评议和考查的重要依据。
八、强化保证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把规范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增多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使其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把控掌握好方向和路径,保证有关法规、政策、制度落到实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是规范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集体“三资”管理活动中要严格依法行事,严禁将个人凌驾于法规、制度之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监督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依法行使监督职责,严禁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三资”的管理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农经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要真真切切履行执法、详细指导、监督、管理职责,同时要协调发改、财政、住建、国土、民政、工商、审计、信访、水利、林业、农机、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纪依法坚决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还有出现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二十三)逐步递次推动乡村“六权治本”。要从根源处上建立“不敢腐、不可以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根据简单明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将“六权治本”落实到乡村,让基层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让基层干部在纪律规范中作为。要梳理职权,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扎细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清除出现腐败的土壤。要优化运行,制定农村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三资”管理工作流程图,防止权力被滥用,遏制流程中的腐败。要强化问责,依法对权力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整个过程监控,严格查处滥用权力问题,把好事后惩处腐败关。要强化监督,真真切切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释、及时处理、及时发布,改变群众积极性,使村干部时时处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十四)抓实示范县建设。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力争“十三五”这个时间段全面达到“三资”管理规范化。示范县要健全以集体资金监管、资产监管、资源监管和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互联网,达到县、乡、村、户资金收支结算非货币化,资金收支监督整个过程化;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使用状况全监管;集体财务全入网、“三资”管理全透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示范县建设标准和开展办法由农业厅、财政厅制定。)
(二十五)保证运行经费。农经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履职部门,各级政府需要统筹具体安排农村经营管理经费,配备并实时发布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正常开展工作。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服务农村社会的重要机构,未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地方,提倡采用定岗不定编的办法从现有农村财会人员中聘用人员,每个乡(镇)需要聘用三个以上的代理会计人员,聘用人员补助标准根据当地农村主要干部补助额度确定,所需资金通过增多乡(镇)财政转移支付方法处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平日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严禁向村级组织收取会计委托代理费用,严禁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的费用转嫁给村级组织。村级会计人员应享有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证,补贴标准应参照享受财政补贴的村干部确定;累计任职10年以上的村会计应参照村两委主干离职后的补贴标准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
(二十六)健全培训制度。要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法规政策培训制度(培训制度由农业厅、财政厅制定)。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知识作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实行普遍培训。要做好各级农经过相关工作人员、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引导工作,使其扎实掌握并熟悉财会专业和考点归纳、熟悉财经法纪、具备对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具有权威的熟悉法规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农经队伍。要定期开展对村级财会人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真真切切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落实登记备案、培训考查、持证上岗制度。
(二十七)加强工作考查。各级各个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纳入年目标责任考查、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查制度,细化考查指标,完善考查方式,强化跟踪督查。要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真真切切维护和保证村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在集体“三资”重要事项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侵犯农民民主权利,还有因工作失误导致重要损失的干部,要限期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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