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三部门发布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通知

时间:2018-10-30 08:59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资料下载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告称,根据2017年

华宇课件网:热门考试资料发布网站,新课程资源全程持续更新百度云网盘分享。涵盖: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CMA管理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审计师 | 证券从业 | 公务员国考 | 公务员省考 | 事业单位编制 | 教师招聘/资格证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考研类课程 | 社会工作者 | 注册消防师 | 会计实操 |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 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 需要新全套资料请选择上面对于科目查看课程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告称,根据201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现对《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3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16号)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自2017年10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6.64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0.94元/立方米。

 

  2017年7-9月期间,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27.49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0.97元/立方米。

 

  此公告发布前已办理退库手续的,准予按本文规定调整。

 

  附:关于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201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现对《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3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16号)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0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6.64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0.94元/立方米。

 

  二、2017年7-9月期间,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27.49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0.97元/立方米。

 

  三、本文印发前已办理退库手续的,准予按本文规定调整。

 

  特此通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2日

TAG标签:   三部门发布调整天然气进口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



(责任编辑:磐)
------分隔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