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种凭证中,第一种~第三种凭证属于有所记录或反映的业务内容真实、合理的条件。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规定,只有符合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政策的规定,就属于合法、有效。第四种凭证指纳税人发生的上述3种经济业务事项以外的行为,经纳税人签收或填写的单据或书面材料。此类凭证种类繁多、五花八门,只要凭证所记录或反映的业务内容真实、合理,也不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税务机关有异议时,能够提供出第三方所出具的证明材料。涉及国家管理行为的,提供相应公文批件;涉及民事行为的,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涉及其他行为的,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如果还有异议的,要求纳税人提供公证机构确认的或者中介机构鉴证的书面材料。
使用不合法凭证的法律责任
根据所违反的法律性质不同,法律责任主要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3种。税收征管行为属于国家行政行为,使用不合法有效凭证行为是违反了税法,主要承担的是行政责任。依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承担缴纳少缴或未缴的税款、加收相应的滞纳金。如果还存在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所规定的税务管理行为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税务机关将依法将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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