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第一种方式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以含税价人账,全额计入“其他应收款”,其理由为:收取的押金如日后包装物返还要退给押金支付方.在金额上应与对方相同。将收取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均计入“销售费用”,因无论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均是基于酒类产品的销售行为并为保证包装物能顺利收回产生的,故应将其计入“销售费用”。
在第二种处理方式中,以押金的增值税税金冲减“其他应付款”,相当于将收取的押金以不含税金额人账。在这种情况下,押金收入对应的应交增值税税额就直接从押金本金中剥离了出来。至于押金应交的消费税税金,则直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其理由为:计提消费税是由于销售产品而加收押金所致,并且不管以后退还与否都要交纳,所收取的押金实际上是所售产品销售额的一部分.故应随同产品计人营业税金及附加。逾期没收押金时由于已经在收取押金时计征了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只需将原计人营业税及附加的金额冲减其他应付款,冲抵后的余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种,对押金增值税税金的处理同于第二种方法。但消费税的处理却完全不同,不是计人损益类科目,而是同于增值税处理,冲减“其他应付款”,待包装物押金到期时,视包装物收回与否,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如收回,将计提的流转税确认为费用。如没收,则将收取的押金剔除已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金额后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占这种处理方法的理由为:会计核算应遵循配比原则。配比原则强调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双向配比,即凡与收入相配合的费用,应当是取得当期收入而发生的费用;凡同费用相配合的收入也必须是该项收人已经实现.确属当期的收入。在本例中,企业在收取包装物押金当期并未确认收入,故暂不应确认相关费用.而待押金到期转为收入时.再确认费用。这样才能保持费用与收入在时间上的一致性。
上述三种方法各有所测重。均有一定道理,实践中酒类生产、企业的选择也是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对此类存在会计操作盲点的事项,在官方未出台明确规定前只要企业出自善意,无论选择上述哪种账务处理方法都不应视为违法。但应引起广大酒类企业重视的是,由于选取不同处理方法不仅会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也会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故当企业押金业务较多且数额较大时,应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选择获益大的账务处理方式。以下就三种处理方法争议的焦点进行评析,并帮助企业选择优的账务处理方法。
争议焦点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是否应以合税价全额入账
方法一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以含税价入账,方法二和方法三均以不含税价人账。笔者认为,将应缴纳的流转税直接冲减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可能造成应退还包装物押金与账面记载“其他应付款”金额不符,这将导致企业在期末少确认负债,进而影响报表使用人对财务报表分析。如在本案例中,采取第二种处理方法将导致该企业2007年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金额被低估170元,第三种处理方法将导致负债被低估370元。因此,以含税价入账更具合理性。其次,由于销售方“其他应付款”科目冲减了相关流转税,同购货方“其他应收款”科目金额不符.也可能会给双方对账工作带来麻烦。故笔者更倾向于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以含税价入账,全额计入“其他应付款”。
争议焦点二:计提的消费税在发生时计入”销售费用”还是“营业税金及附加”
将计提的流转税金计入销售费用还是营业税金及附加.对企业当期营业损益并无影响,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和“销售费用”项目的金额却因账务处理方式不同而出现差别。笔者认为,企业销售产品收取押金实质上是企业的营销策略,是一项销售服务,由此产生的所有支出应当作为企业的产品销售费用,这样能较好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也利于财务人员在分析报表后作出更适当的财务预算方案。
争议焦点三:流转税是在计提时即确认为费用,还是在押金返还时才确认为费用。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