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是企业在债务担保中常用的担保形式,下面小编就来说说企业质押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什么是质押
质押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与抵押不同的是,在债务担保期间,质押转移对财产的占有。举个简单的例子,甲以小汽车进行抵押,乙以小汽车进行质押,则在债务担保期间,甲无需将小汽车交付给债权人,自己正常使用即可;而乙则需要将小汽车交付给债权人使用。
二、哪些可以用于质押
动产和权利可以用于质押,不动产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但不能用于质押。
以动产设立质押的,质押权自动产交付时设立;以权利设立质押的,自交付或登记时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主要是因为权利没有相关凭证,如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质权人的权利
在债务担保期间,虽然质权人对质物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可以对债务人处置质物做出限制。这是法律对债权人的保护,为了防止债务人处置质物后无法偿还债务。
债务人如果想要处置质物,必须和债权人协商,获得同意后方可处置质物。并且处置取得的价款应当向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存。提存是指将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存放到指定的提存机关。
四、质权人的义务
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如果质物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的,债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出质人认为质权人的行为可能导致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将质押财产提存,另一种是提前偿还债务同时要求返还质押财产。比如甲欠乙20万元,将自己的小汽车交给乙做质押,但是乙隔三差五就开着小汽车飙车,这时甲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小汽车提存,或者提前偿还20万拿回小汽车。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企业在质押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无论是出质人还是质权人都应当注意担保过程中隐藏的风险,并正确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由华宇会计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华宇课件网中所有视频课件学习资料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并持续同步更新!
需要免费试看课件请点->:2019年新视频课件百度云网盘免费下载资源 |链接失效可以点下面QQ客服咨询相关试看
财经会计系列班次:零基础班,预习班,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串讲班,冲刺班及习题模拟试题
建筑工程系列班次:预习班,真题解析班,精讲班,强化班,习题班,冲刺班,押题班及考前押题Word
公务员国/省考班次:技巧班,真题班,专项班,突破班,模块班,培优班,冲刺班,及考前预测试卷
考研类课程班次:导学班,零基础班,基础班,强化班,冲刺班,密训班,电子书,考前模拟试卷
所有考试资料都包含视频+讲义+习题等学习资源,全方位的针对不同层次备考考生进行学学习强化
需要新考试学习资料请点击:精品资料选择你需要的考试栏目查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