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时代检察长,检察院巡视员的权力有多大啊

如何做好新时代检察长?
深入透彻学习,公平合理,秉公执法,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时刻牢牢的记在心里,不能忘了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
牢牢的记在心里,不能忘了使命,开拓创新,为民办事
检察院巡视员的权力有多大?
检察院的实质上权力:
一、侦查权。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等职能部门,主要从事这种类型侦查工作。侦查权,带有鲜明的行政执法色彩。
二、批准或决定逮捕权。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核查验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需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公诉权。
法律规定,公诉权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每个检察机关,都拥有一个强大的公诉部门。在上海二分检,公诉处是第一大处。法庭上的公诉人,其对应方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大多数情况下是刑事辩护律师。公诉人、辩护人还有法官这三方详细职责不一样,但努力方向都是维护公正司法是法律职业共同体。
四、法律监督权。
这项权力的开展范畴很广。比如,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是不是依法履职实行监督等。
扩展资料:
检察院中的检察长的权利:
检察机关依法律规定权力运行中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特色,比法院要浓厚得多。法律规定,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在法院内部,院长原则上也不可以否定合议庭、法官的判决。
法律规定,在检察委员会中,“假设检察长在重要问题上不一样意大部分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而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院长也唯有一票。
检察长的权力分两类:一类是专属权力,一定要由检察长行使而不可以让渡,如“回避的决定权”“决定、批准逮捕权及抗诉权”等;另一类是其他权力,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可以视情授权给其他检察官行使。
以上就是对如何做好新时代检察长,检察院巡视员的权力有多大啊的详细介绍,点击博客网站社会工作者,了解更多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条件及考试报名时间等考情信息,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料点击下方百度云网盘可免费下载。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