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和职位有什么区别,教师考核表中现聘岗位怎么填写

职务和职位有哪些区别?
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是《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职责。会计人员严格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对会计工作开展监督是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与完整的重要手段。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规履行职责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利益的表现,本需要受到嘉奖,但是有的反到是受到打击报复。
因素是因为会计人员坚持维护国家的统一财政制度、会计制度而触犯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使单位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在财务会计方面的某些活动受到了限制。在实质上工作中,一部分单位的负责人自己法制观念淡薄,为了满足私人、局部利益而不惜损害单位以致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违法的收支活动,并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采用各自不同的手段进行打击报复。
这里这里说的“打击报复”是指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通过各自不同的方法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一般采用的形式主要有:(1)实行降级处分。(2)实行撤职处分。(3)实行调离工作岗位处分。
(4)实行解聘处理。(5)实行开除处理。(6)实行谩骂、殴打。(7)在其他方面有意或恶意刁难、歧视。就是指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在分配住房、正常晋级、进修、学习、评先进、年终奖金等方面有意或恶意刁难、歧视的一种报复行为。
这里需要大家特别注意哪些问题第一,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行为方法本来都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但是,这里指的是会计人员受到的处分,并不是真正因为实际上施了违法违纪行为,而是因为实际上施了依法履行职责、抵制了违法行为,招致单位负责人采取种种借口,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所采用的形式。
故此这里的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行为方法的涵义与《会计法》其他条中的涵义出现了质的改变。第二,在《会计法》第四十六条中已经列举了若干种打击报复的方法,根据实践中打击报复的方法可能是各种多样,很难穷尽,故此在已列举的方法后使用了“等方法”字样。
大多数情况下来讲,当会计人员确实具有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这是出现打击报复行为的前提),直接导致了单位负责人的不满(这是动机),并且采用一定的措施,使会计人员的工作、职务或者生活受到了直接影响(这是结果)。凡具备打击报复的前提、动机和结果的行为方法,又不是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方法的,均属于“等方法”之列。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不构成犯罪的,需要依照《会计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相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八种。
对有上面说的违法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相关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对应的行政处分。这里所说的相关单位是指其上级单位和行政监察部门。
教师考查表中现聘岗位怎么填?
教师考查表中现聘岗位的在内容框中填写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在内容框中填写。教师的现聘岗位有初级职称(十三级岗位、十二级岗位或者十一级岗位)、中级职称(十级岗位、九级岗位和八级岗位)或者副高职称(七级岗位、六级岗位或者五级岗位)。很小一部分教师还有可能正高职称(四级岗位)。
岗位类别可选填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人员;岗位等级可选填副高、中级、助理、员级、工人二级、工人三级、工人四级、工人五级、普工、管理八级、管理九级、管理十级;岗位名称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以上三个栏目在内容框中填写时要按照自己所执行工资的情况选填)。情况特殊,上面说的三栏目今年可暂不在内容框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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