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条件,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条件?
副高级审计师
1.系统掌握并熟悉审计有关政策法规和审计专业理论、方式、技巧。
2.具备非常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可以独立负责组织和详细指导某一个单位、部门或专业的审计业务工作,带着、详细指导审计师及其他审计专业人才员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成审计项目任务。
3.具备很强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风险防控、维护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管理工作或领导决策提供详细指导咨询,有效推动提升某一个单位、部门的审计监督和风险管理水平或获取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4.具备很强的科研能力,获取一定的审计有关理论或技术研究成果,或完成审计有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制度或方式创新等。
5.具备博士学位,获取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获取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4年;或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取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获取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6年。
获取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有关专业中级职称,参与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作具备审计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