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与规范,建筑安全生产规范有哪些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与规范?
本规范按照建设部二〇〇二至二〇〇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计划要求,由上海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会同相关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仔细总结国内外有关规范和非常多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6章,主要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要求,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和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统计报告、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查和奖惩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点位置:上海小木桥路683号,邮政编码:202332,电子信箱:an54614788@yahoo.com.cn)负责详细内容的解释。
各个相关机构在执行本规范的途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累积资料,并随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点位置:上海小木桥路683号,邮政编码:202332,电子信箱:an54614788@yahoo.com.cn),精选整理提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定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施工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上海建设协会
山东建筑工程管理局
江苏建筑工程管理局
河北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总站、
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北京建工集团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江苏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清华大学(清华-金门)建筑安全研究中心
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常 义 陈晓峰 杜正义 戴宝荣
方东平 顾建生 高 原 姜 华
姜 敏 李 印 马昌玉 戚耀奇
唐 伟 陶为农 王静宇 吴 辉
吴晓宇 徐福康 叶伯铭 赵傲齐
周红锤 周家辰 张双群 张相洪
1 总 则
1.0.1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1.0.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按照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开展。
1.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守本规范外,还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2 术 语
2.0.1 建筑施工企业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相关活动的企业。
2.0.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principal of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对建筑施工企业平日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涵盖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2.0.3 各管理层 management
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涵盖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一样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2.0.4 工作中所身处的环境 working condition
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2.0.5 危险源 hazard
施工生产途中可能致使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中所身处的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本或状态。
2.0.6 隐患 hidden peril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用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致使事故的根本。
2.0.7 风险 risk
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情况出现的概率和后果的结合。
2.0.8 危险性很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graveness hazard
在施工途中存在的、可能致使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导致重要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依法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0.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0.3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开展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3.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0.7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建立健全满足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0.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有关保险。
3.0.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3.0.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开展改进活动。
4 安全管理目标
4.0.1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及中长时间管理目标。
4.0.2安全管理目标应涵盖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还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
4.0.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有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查。企业各管理层和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己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达到。
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5.0.1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涵盖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有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有关岗位人员。
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个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时间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要安全事项。
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达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 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职责,达到有关安全管理目标。
5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担负的安全职责应涵盖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开展;
3)组织或参加企业生产安全有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查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
5.0.4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过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应涵盖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查奖惩规定等。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查和奖惩等制度。
6.0.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 工作内容;
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 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6.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相关法律法规出现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教育培训涵盖计划编制、组织开展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7.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具体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7.0.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涵盖岗前教育、平日教育、年继续教育,还有各种证书的初审、复核审查培训。
7.0.4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一定要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涵盖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安全操作规程;
3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出现的后果;
5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还有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7.0.5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平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6建筑施工企业每一年应按规定对全部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涵盖以下内容:
1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0.7 企业的下方罗列出来的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方罗列出来的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定要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查合格,依法获取安全生产考查合格证书;
2企业的技术和有关管理人员一定要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获取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 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查合格,依法获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7.0.8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有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验、检查。
8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0.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涵盖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查核验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8.0.2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涵盖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还有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8.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需,编制对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开展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审查核验批准后执行。
8.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负责人一定要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8.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查验。
8.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
8.0.7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年汇满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9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9.0.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涵盖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9.0.2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满足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有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9.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9.0.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有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还有现在使用地址位置、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平日维修保养等变动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开展情况。
9.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有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开展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详细指导、检查的重点,采用必要的改进措施。
9.0.6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10 安全技术管理
10.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涵盖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核验、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10.0.2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10.0.3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很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这当中超越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10.0.4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更改、审查核验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10.0.5 按照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审查核验,技术负责人审批。 审查核验、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进行签名确认盖章。编制、审批可以在施工前完成。
10.0.6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式及确认手续。
10.0.7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有关编制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加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10.0.8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实质上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11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11.0.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涵盖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11.0.2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11.0.3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要求:
1 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 与分包(供)单位签署安全协议;
3 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开展检查和考查;
4 及时清退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 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11.0.4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查的主要内容应涵盖: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11.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查核验,更新。
1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2.0.1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管理。
12.0.2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按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涵盖:
1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开展责任考查;
2 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 选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 有效落开展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 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12.0.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考查,达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 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 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平日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担负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职责;
5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 施工作业班组可以在作业途中开展安全生产要求;
7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12.0.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担负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开展,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 对危险性很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展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 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
4 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2.0.5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特点,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涵盖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交底、验收,检查;
方案内容应涵盖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检查核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12.0.6工程项目部应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建设行政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业务详细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官方要求组织整改。
12.0.7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有关方诉求。
13应急救援管理
13.0.1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涵盖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13.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织建设救援队伍,并进行平日管理。
13.0.3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证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施工管理和环境特点,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涵盖: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点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企业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有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式;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详细具体安排。
13.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方罗列出来的工作:
1对我们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2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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