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计制度(17)
(一) 本表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和结余的情况。工会至少应当编制月度、年度收入支出表,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季度、半年度收入支出表。
(二) 编制年度收入支出表时,将表头中的“年月”改为“年度”;并将“本月数”栏改为“本年数”栏,将“本年累计数”栏改为“上年数”栏。
(三) 本表“本月数”栏内各项目,根据本月总账各科目借方或贷方发生额填列。
年度收入支出表“本年数”栏内各项目,根据本年度总账各科目借方或贷方发生额填列。
(四)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内各项目,根据本月末总账各科目余额填列,也可以根据上月收入支出表“本年累计数”加上本月收入支出表“本月数”后的金额填列。
年度收入支出表“上年数”栏内各项目,根据上年度收入支出表“本年数”栏内各对应项目数字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