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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牢固做题练习题和答案解析

时间:2020-12-26来源:华宇网校作者:司法考试资料 法考网课试看报名

政府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牢固做题练习题和答案解析

【文章简介】2017年司法考试备战已经寂静拉开了帷幕,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温习挑战,华宇考试网特为各位带来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牢固做题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但愿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牢固做题练习题及答案解析1

 1、单项选择题
  1.作家岳某是岳飞的后嗣,其著有《大卖民贼秦桧》一书。秦某是秦桧的后嗣,他通过研究以为,秦桧在历属于颇有才干的宰相,并未做有损国家之事。秦某向法院告状,恳求讯断岳某侵占秦桧的信用权,并要求精神侵害补偿。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法院应支持秦某的恳求,认定岳某损害了秦桧的信用权,并支持精神侵害补偿
  B.法院应支持秦某的恳求,认定岳某损害了秦桧的信用权,但不支持精神侵害补偿
  C.法院应支持秦某的恳求,不认定岳某损害了秦桧的信用权,但支持精神侵害补偿
  D.法院不支持秦某的恳求,不存在损害秦桧的信用权
  正确答案解析:D
  解题思绪:逝世者的品德好处受掩护,不是指历的逝世者;同时,只要远亲属才有权向人民法院主意掩护逝世者的品德好处秦某非秦桧远亲属,其向法院告状,主意恢复秦桧的信用,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正确选项为D
  2.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徕买卖,容许学校先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置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讨债时,单方产生争论。则王某与何某的生意合同:( )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打消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能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无法失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超过规定时间段未作亮相,视为合同失效
  正确答案解析:C
  解题思绪:本题触及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能问题依《合同法》第47条的规章制度要求,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赢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纪、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顺应的合同,除此以外的合同应经其法定署理人追认方为有效,不然,无法失效绝对人可以催告法定署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署理人未作透露的,视为回绝追认在被追认以前,好心绝对人有打消合同的权力本题中,王某明知何某为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仍与其订立合同,不为好心绝对人,故不享有打消权所以,本题选项为C
  3.某甲年满16周岁,初中毕业当前因未考上高中,便在某企业下班,月工资为800元。某甲仍与其怙恃一起生活,相关某甲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
  A.某甲用考生自己的工资购置一辆山地自行车(代价4000元),其怙恃以为太过朴素,透露反对,所以,该行为无效
  B.某甲因朋侪过诞辰,用考生自己的工资购置了一份代价1000元的诞辰礼品,其怙恃因与某甲之朋侪的怙恃有隙,透露反对,该行为无效
  C.某甲与该单位的某女共事爱情,怙恃以为某甲年纪过小,透露反对,所以,爱情无效
  D.某甲因骑车违章,将一老翁撞伤,老翁花去医药费5万元,因某甲有力支付,某甲之怙恃答允担补偿责任
  正确答案解析:D
  解题思绪:本题触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能和责任负担问题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行为能力,所以本题AB选项是过错的C选项不具备民法上的意思,所以也是过错的本题D选项触及疑点问题,即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是具备完全责任能力若是以为其具备完全的责任能力,则其怙恃就不该负担责任,也不负担后行垫付义务;若是以为其不具备完全的责任能力,则其怙恃就答允担补偿之义务从一般社会公理之态度动身,甲仍为未成年人,其怙恃的监护义务并未完全祛除,由于监护人的监护义务和监护职责是一个逐步祛除的流程,而非临时完全祛除故甲之怙恃仍对甲负有相对应的监护职责,甲有力补偿,由其怙恃负担责任为好所以,本题选项为D
  4.神经病患者甲在其妻陪同下外出漫步,顽童乙前来撩拨,甲受安慰追逐,甲妻见状。勉力拦阻无效,甲将乙头冲破。乙的医药费怎样负担?( )
  A.完全由甲妻负担
  B.重要由甲妻负担,但乙的监护人也应得当负担
  C.完全由乙的监护人负担
  D.重要由乙的监护人负担,甲妻也应得当负担
  正确答案解析:B
  解题思绪:本题触及监护人责任问题本题的焦点在因而由甲的监护人负担重要责任,照旧由乙的监护人负担重要责任遵照《民法公例》第133条的规章制度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定民事行为能力天然成别人侵害的,由监护人负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得当加重他的民事责任有产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定民事行为能力天然成别人侵害的,从自己产业中支付补偿价格缺乏部分,由监护人得当补偿,但单位担当监护人的除外本题中,乙的受益是因为甲的行为直接形成的,乙的撩拨行为不是直接形成本身受益的直接缘故原由而只是形成本身受益的诱因,甲妻尽管尽到了监护义务,但尽到监护义务其实不免去其监护责任,只是加重其监护责任所以,应由甲妻负担重要责任,乙的监护人得当负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5.小先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与中外少儿字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无权取得奖金
  B.学校取得所有奖金
  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赞成才可取得此奖金
  D.王某不必经其法定监护人赞成便可取得此奖金
  正确答案解析:D
  解题思绪:本题触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取得奖金的效能问题根据《民通定见》第6条的规章制度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承受嘉奖、赠与、报答,别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意以上行为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牢固做题练习题及答案解析2

  1、单项选择题
  1.陈某与刘某二人告竣如下和谈:"单方如就家传书画的继承权产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判决,并将主动践行其判决。"后单方果真在继承问题上产生争议,试问单方处理争议的可行法律道路是什么?( )
  A.只能向有统领权的人民法院告状
  B.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C.只能申请单方或一方居处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D.既可向有统领权的法院告状,也能够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解析:A
  解题思绪:继承纠纷不是仲裁统领事项,故仲裁和谈无效,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告状
  2.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告状,要求"美乐"饮食店补偿店内屋顶金饰坠落砸伤考生自己形成的丧失3万元,并向法院提供证人李某。"美乐"饮食店法定代表人张某对王某的伤情透露不认同,申请医疗判定。在本案诉讼流程中,哪项法律干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干系?( )
  A.王某与"美乐"饮食店之间的法律干系
  B."美乐"饮食店与法定代表人张某之间的法律干系
  C.证人李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干系
  D.张某与判定人之间的法律干系
  正确答案解析:C
  解题思绪:民事诉讼法律干系该当是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干系
  3.村落民罗某与翟某因返还乞贷产生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单方告竣和谈;在翟某于调解和谈告竣后两个月内返还罗某乞贷10,0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造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给罗某与翟某。两个月后,翟某未按该调解书践行义务。在此种情形下,罗某可以怎样办?
  A.罗某应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迫履行
  B.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告状
  C.罗某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乞贷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到法院申请强迫履行
  D.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迫履行
  正确答案解析:B
  解题思绪:《人民调解法》第32条
  4.下列相关民事诉讼告状与接受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诉戚某归还欠款一案,法院接受处理后查明其提出该诉讼恳求已逾诉讼时效限期,且无中断、中止、延伸事由的,应讯断采纳赵某的告状
  B.老婆王某向法院告状,要求与周某仳离,后经法院调解和洽。没有新情形、新来由,周某在6个月内告状的,法院不予接受处理
  C.王老夫因与女儿奉养费数额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2008年7月讯断其女儿每个月向其付奉养费800元,讯断失效。2010年1月,王老夫因患糖尿病,一样平常开销大增,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告状要求提升奉养费的金额,法院该当接受处理
  D.卿某在居住的小区内将邻人程某打伤,程某遂向法院告状,要求卿某补偿考生自己的实质丧失。法院经审理讯断补偿失效后,程某以为考生自己在小区内丢了脸,因而又向法院告状,要卿某对考生自己所遭到的精神侵害进行补偿,人民法院对程某的告状该当接受处理
  正确答案解析:C
  2、多项选择题
  5.下列是对于民事诉讼方式和仲裁各自特色及互相干系的一些表述,正确的有:( )
  A.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打消仲裁判决的,法院该当合用普通方式进行审理
  B.恳求仲裁机构处理纠纷,该当以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和谈为条件,而进行民事诉讼则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有关和谈
  C.仲裁案件,凡是情形下不公开审理,而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凡是情形下应公开审理
  D.审理案件的仲裁人可以由单方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审理案件的法院审讯员则原则上不行以由当事人选定,除非经人民法院院长赞成
  正确答案解析:BC
  解题思绪:申请打消仲裁判决的方式实质上是一种特殊方式,并不是有对立当事人的一般民事诉讼,所以不合用普通方式进行审理,A项过错遵照《仲裁法》第3一、32条规章制度要求,仲裁人可由当事人选定,在规章制度要求的限期内未选定者,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而法院审讯员则不管怎样都无法由当事人选定,故D项过错
  6.某俄罗斯全部的国内列车从莫斯科开往中国哈尔滨。列车尚在俄罗斯境内,美国公民甲在挪动转移行李时,失慎砸伤了下铺的德国公民乙。火车抵达哈尔滨时,乙向哈尔滨市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补偿丧失,甲应诉。对于本案,下列说法过错的是:( )
  A.由哈尔滨市法院将案件移送给莫斯科市法院审理
  B.本案是在俄罗斯的列车上产生的,应合用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审理
  C.应由甲、乙商议合用美国或德百姓事诉讼法
  D.如单方无法告竣和谈,应合用中百姓事诉讼法审理
  正确答案解析:ABCD
  解题思绪:涉外案件的统领,中王法院根据连累统领,可以对案件利用统领权在我王法院进行诉讼,诉讼方式合用中百姓事诉讼法,当事人对此没有和谈空间
  7.下列案件中,直接合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审理的有:( )
  A.某甲失落3年石沉大海,其妻到法院要求宣布某甲失落
  B.某乙欠某丙3000元钱迟迟不还,某丙无法之下恳求法院向某乙收回支付令
  C.甲货轮和乙客轮在大连港内产生碰撞,甲方向当地海事法院告状恳求索赔
  D.某戊与一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该公司以某戊工作能力完善为由未足额支付合同中规章制度要求的月薪,某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对仲裁判决不平向法院提告状讼
  正确答案解析:ABD
  解题思绪:C项是海事纠纷,在《海事诉讼特殊方式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法》)通事后重要遵循《海事诉讼法》的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审理,在《海事诉讼法》没有规章制度要求的情形下才合用《民事诉讼法》
  8.在以下选项中,对于争议的处理方法说法过错的是:( )
  A.张三欠李四2000元钱迟迟不还,李四找到现担当人民调解员的邻人王五,在王五的压服下,张三送还欠款。这类争议处理方法属于人民调解
  B.王鹏与李强产生经济纠纷,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单方告竣和谈。后单方当事人自和谈失效之日起第13日一起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依法确认该调解和谈有效。如厥后李强未践行和谈,王鹏可以向法院申请强迫履行
  C.马刚在甲公司工作半年后,被公司解雇,马刚若是对公司解雇考生自己的决议不满,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告状,要求甲公司进行补偿
  D.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商定:"因践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单方商议处理;商议处理不了的,由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单方因践行合同产生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而乙公司向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院立案接受处理后,乙公司应诉辩论,但在审理流程中提出不认同,法院该当裁定采纳告状
  正确答案解析:ACD
  解题思绪:A项争议处理方法属于调解;B项参见《人民调解法》第33条;C项属于劳动争议,应进步前辈行劳动仲裁;根据《人民法院对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百姓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以下简称《民诉定见》)第148条的规章制度要求,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告状时未申明有仲裁和谈,人民法院接受处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辩论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统领权,故D项过错。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牢固做题练习题及答案解析3


  2、多项选择题
  6.董宏与王婷均为11岁儿童。一日课问休息时,王婷扔石头打中董宏右眼,致其失明,共花医疗费2万多元。王婷系寄住在姑妈家中,怙恃在外埠工作。以下判别不可立的有:( )
  A.王婷的监护报酬王婷的姑妈,由于王婷寄住在姑妈家
  B.对于王婷所形成的侵害由王婷的怙恃和王婷的姑妈负连带责任
  C.学校也应分管部分补偿额
  D.对此补偿,应由王婷怙恃和其姑妈各分管一半
  正确答案解析:ABD
  解题思绪:本题触及监护责任和学校责任问题董宏与王婷均为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王婷的监护报酬王婷之怙恃,王婷尽管寄住在姑妈家,但其姑妈为拜托监护人拜托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而至人侵害只要在存在差错的情形下才负增补连带责任,而非并行连带责任本题中,王婷的姑妈对王婷致害别人不存在差错,故无法要求王婷姑妈负担补偿责任王婷在学校期间,其监护人依然为王婷之怙恃,学校并不是监护入,学校为管理人王婷在学校课问致董宏右眼受伤,学校不负监护责任,而负差错责任判别学校是不是有差错应根据学校在教育、管理和掩护方面是不是尽到了应尽义务作为小先生而言,学校的应尽义务无法采取详细判别,而应采取笼统判别本题中,学校存在相对应差错应是笼统判别的结果,学校正于董宏的受益答允担相对应的责任,学校责任与王婷怙恃的监护责任不是连带干系,而是按份干系至于本题D选项的过错是显着的所以,本题选项为ABD
  7.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捕鱼,遇风波不断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布其殒命。赵某有两个孩子,划分为赵甲、赵乙,赵某匹俦有衡宇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落而灭失了)。法院依法作出讯断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启动继承。衡宇一问由其父亲继承,其余产业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身后,钱某生活非常难题,1999年,钱某将赵乙送给李某匹俦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再醮给周某。不久,周某殒命。2001年,赵某返来了,本来其时被海风刮到A国,丢失记忆,现被送回。法院依法打消了其殒命宣布,因产业返还、伉俪干系和后代收养等问题产生纠纷。本案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钱某与赵某的婚姻干系自行恢复
  B.钱某与赵某的婚姻干系无法自行恢复
  C.钱某与李某之间对于赵乙的收养无效
  D.赵某的父亲应返还因继承而获得的衡宇一间
  正确答案解析:BD
  解题思绪:本题触及宣布殒命被打消后的法律结果问题本案中,赵某被宣布殒命后,其父亲继承了赵某的一间衡宇,该衡宇在继承后未产生不行抗力的灭失问题,所以,赵某有官僚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衡宇本案中,赵某被宣布殒命当前,钱某再醮周某,周某殒命后,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干系无法主动恢复但可通过再次挂号而缔完婚姻干系本案中,赵某被宣布殒命当前,钱某将后代送与李某,其收养干系依法有效赵某被打消殒命宣布当前,不得以未经其赞成为由取消收养干系,而应与收养人李某商议,经李某赞成可取消收养干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8.郑某因家庭干系反面,离家出奔到外省务工为生,不断未与家人联络。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老婆张某在郑某离家出奔后第4年向法院申请宣布殒命,但不断未再醮。郑某在家中除老婆外另有一子郑甲,其家中产业,包含四间房/屋。第8年郑某因中奖500万元,因兴奋过分心脏发病作殒命。经查,郑某与王某的产业实行划分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对于四间衡宇,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各得一间
  B.对于四间衡宇,应由张某得三间,其子得一间
  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中分
  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中分
  正确答案解析:BD
  解题思绪:本题触及宣布殒命的效能问题郑某被宣布殒命后,其衡宇四问应首进步前辈行共有产业支解,两间为张某的自己个人产业,两间为郑某的遗产,在宣布殒命产生效能时,其妻张某、其子郑甲固然为继承人,其7年后所生女儿在宣布殒命产生效能时并未出身,故对该两间衡宇不享有继承权,由于继承因此继承时明确继承人的,故两间衡宇的遗产应由张某和郑甲继承对于郑某因中奖所得500万元,同居者王某因与郑某实行划分产业制,故对该500万元不享有共有产业的支解权,因其与郑某不具备婚姻干系,故不为郑某该遗产的继承人;张某尽管不断未嫁,但自宣布殒命产生效能时与郑某的婚姻干系祛除,郑某并未前往打消宣布殒命,其与郑某的婚姻干系也不存在恢复,故张某对该500万元既不享有共有产业的支解权,也不享有继承权;至于郑甲和郑某的女儿均为郑某的后代,其对该500万元享有继承权,因为他们对郑某不存在尽奉养义务的多少问题,同时郑甲和郑某女儿均为未成年人,对该500万元应采均匀分派方法所以,本题选项为BD
  9.张某被宣布殒命后,其两间衡宇被其父亲继承,一辆小货车由其老婆继承。其妻再醮王某,王某在运用小货车运输流程中出现车祸,车毁人亡,货车被送至李某处修缮,因未支付修缮费被拘留。此时,张某回抵家乡。经查,两间衡宇不断出租给赵某居住,租期已过,赵某不断继续占用。因返还产业惹起纠纷,下列判别正确的是:( )
  A.张某有权恳求赵某返还两间衡宇
  B.张某有权恳求其父亲返还衡宇房钱
  C.修缮费属于张某伉俪一起债权,张某有义务归还该修缮费
  D.张某有权恳求李某返还小货车,但李某对张某享有支付修缮费的债务恳求权
  正确答案解析:AB
  解题思绪:本题触及债的绝对性、留置权、宣布殒命等问题根据《民通定见》第40条的规章制度要求,赵某承租张某父亲继承张某的衡宇,租期已过却不断占用,属于合法据有,张某有权恳求赵某返还衡宇,A选项正确返还产业包含返复原物和孳息,衡宇房钱属于衡宇的法定孳息,故张某父亲应将衡宇房钱返还张某,B选项正确张某之妻应将小货车返还给张某,现小货车被李某留置,因李某并未获得小货车的全部权,故张某作为全部权人有权恳求李某返还小货车因为李某拘留货车系利用留置权,故张某虽有权恳求其返还小货车,但李某有权回绝返还支付修缮费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张某与李某之间其实不存在合同干系,故张某无需支付修缮费,D选项过错若是张某情愿支付修缮费,则属于代为践行,张某有权恳求张某之妻返还修缮费根据《民通定见》第37条的规章制度要求,张某之妻已再婚,虽其夫妇又殒命,但其伉俪干系不得认定自行恢复故在张某被宣布殒命期间张某之妻运用货车发生的修缮费非属于伉俪一起债权,C选项过错所以,本题答案解析为AB
  10.自然人甲为一神经病人,因离家出奔2年多,对是不是申请其为宣布失落人定见纷歧,下列人员及组织中,有权为申请人的有:( )
  A.乙,某瞽者推拿院的推拿师,因甲尚欠其推拿费200元而主意申请
  B.丙,甲之子,14岁,但很懂事,主意申请以掩护甲的产业
  C.丁,甲之父,年80岁,为甲之监护人
  D.戊,甲之叔,30岁,为机关公务员
  正确答案解析:AC
  解题思绪:遵照《民通定见》的规章制度要求,申请自然人失落的为该自然人的远亲属和与其有民事权力义务干系的人,但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乙和丁有权作为申请人,丙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不得作为申请人戊不为远亲属,只为支属,也不得作为申请人,故本题选项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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