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5)
如果影片被禁止发行或放(播)映,企业应当将该影片作报废处理。在报废处理时,按该影片实际库存的账面价值,借记“营业外支出——影视片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若按禁止决定已作报废处理的影片,又重新获准公开发行、放(播)映时,则企业应按正常发行、销售影片处理。
4101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影片制片、译制、洗印等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二、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的名称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与核算。本科目按成本项目应当设置的明细科目为:
1、故事片的成本项目:
“剧本费及酬金”——用于归集摄制组所用文学剧本的成本,以及分镜头剧本等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酬金。
“基本人员工资及劳务”——用于归集摄制组支付给导演、翻译、摄影、制片、剧(场)务、录音、照明、置景、道具、服装、美术、化妆、烟火、剪接、会计(核算)等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酬金。
“演员劳务及酬金”——用于归集摄制组支付给主、配角演员,以及其他临时、群众、特技、替身、武打、舞蹈、配音等演员的工资、劳务费和酬金。
“临时协助人员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临时聘用的辅助工,以及向社会管理部门、场景提供单位临时外请协助人员所支付的各种津贴、报酬等。
“食宿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片期间,为演职人员提供的伙食、或者按规定办法和标准发放伙食费补贴、津贴和防暑防寒所需饮料,以及住宿等费用。
“差旅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片期间,演职人员因采景、体验生活、拍摄、送审等发生的各种交通、住宿、补贴等费用。
“胶片”——用于归集摄制组拍片耗用的彩色与黑白底片、正片、声片等各类胶片费用。
“磁片及磁带”——用于归集摄制组磁片及制作中耗用的各类磁片、磁带等费用。
“化妆费”——用于归集摄制组直接购买或领用所消耗的化妆用材料、用品、工器具,以及造型作业等发生的费用。
“服装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所需服装进行设计、加工、购置、租赁、损耗等发生的费用。
“道具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所需,进行道具设计、制作、加工、维修、购置、租赁、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
“布景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所需,进行布景和场景设计、搭置、加工、维修等所发生各种费用。
“烟火枪械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所需耗用的烟火材料与弹药以及租赁、维修、赔偿枪械等所发生的费用。
“车辆运输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片期间,因运输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场租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所需,租(借)用各种场所、场地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摄影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使用各类摄影专用的器材及消耗物品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录音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摄制期间使用的录音场地和录音用器材、设备、音频工作站、材料消耗物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剪接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使用各类剪接器材、设备、材料、视频工作站、胶转磁设备和消耗物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照明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摄现场使用各类照明器材、设备、发电车、材料和消耗物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常规特技费”——用于归集摄制组拍摄常规特技(非电脑数码制作)镜头而使用的有关摄影器材、设备、材料(不包括胶片、磁片和特技烟火材料)、场棚和消耗物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数码特技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委托电脑数码制作单位加工影片数码特技镜头所支付的各种费用。
“音乐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影片作词作曲、配制音乐、聘请乐队、指挥、独奏演员、歌唱演员,以及取得音乐作品使用权等所发生的费用。
“放映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因观摩学习和后期制作审查样片、双片、完成片放映所支付的放映费用。
“剧照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拍片选景和制作剧照所耗用的照相器材、设备、胶卷,以及冲印、放扩照片所发生的费用。
“字幕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所拍摄的影片加工、制作片头和片中字幕所发生的费用。
“洗印费”——用于归集摄制组为洗印彩色和黑白的底片、正片、声片、中间片等发生的各种洗印加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