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6)
“军事费”——用于归集摄制组经申报批准,由军队、武警部队提供人员、武器、弹药、军车(舰、机)、军械、场地和器材设备等协助拍摄,按剧用军事预算所支付的费用。
“剧杂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片期间,所发生的文具用品、资料打印和复印、邮电通讯、书报杂志、学习观摩等各种费用。
“赔偿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因影片拍摄需要,导致所租用的场所、场地、设备、器材、服装、道具、物品等发生毁损或失灭,经协商支付的各种赔(补)偿费用。
“其他费用”——用于归集摄制组在拍片期间,所发生的不属于以上各明细科目核算的其他费用。
2、译制片、纪录片、科教片、专题片的成本项目,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片种的译、摄制业务特点,参照故事片成本项目选择确定。
3、美术片的成本项目,企业除参照故事片成本项目进行选用外,可增加以下项目:
“外加工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委托外单位或个人进行部分动画片段、木偶等设计、绘制、制作、加工,按合同规定所支付的各种费用。
“绘制费”——用于归集动画、描线、上色、木偶和剪纸等制作(含电脑制作)车间等,为摄制组提供的各种劳务费用。
“辅助材料费”——用于归集摄制组在美术片摄制中,为制作人物、服装、道具、布景等,购入和耗用的纸张、颜料、布料、木料、五金零配件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4、影片洗印的成本项目:
“工资及附加”——用于归集支付给直接从事印制影片及其拷贝生产人员的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附加的各种费用。
“胶片及磁带”——用于归集印制影片底片、正片、声片、发行拷贝等所耗用的各种彩色、黑白胶片,以及磁片、磁带等所发生的费用。
“药料”——用于归集影片印制生产中,耗用的各种化学药料所发生的费用(可采用分摊方法计入产品成本)。
“燃料及动力”——用于归集影片印制生产中,消耗的水、电和各种燃料、动力所发生的费用。
“制造费用”——用于归集影片印制生产中,消耗的清洁用具和物品、零配部件等各种辅助物料等,每月按规定分配方法计算后,转入应由产品成本承担的各种费用。
三、企业发生各项生产费用的核算:
1、制片企业,按发生的实际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制片备用金”、“影视剧本”等有关科目。
2、洗印企业,按发生的实际金额,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有关科目。
为影片洗印提供环保处理、水电动力、机械维修,以及化学药品、胶片供应等辅助生产车间或部门发生的直接费用,应当在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后,再转入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各辅助生产车间或部门,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物品和劳务等,月度终了,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时,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3、企业在影片拷贝(载体)销售过程中,所需的片箱、片盒、片夹、片轴、塑料(纸)袋等包装物,不应计入影片的生产成本中。随同影视片拷贝(载体)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企业单独计价出售的包装物,则应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按出售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
4、企业在影片创作生产或影片拷贝洗印过程中,已经耗用和计入生产成本的胶片,以及从电影洗印废水(定影液)中电解而提取的白银等,其出售处理所回收的款项,可以采用直接或分摊方法冲减生产成本,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或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四、企业摄制完成并已取得许可证的影片,按实际成本结转入库。结转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