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制度(14)
三、医院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物资,应当先记入本科目,并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盘盈的库存物资,按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亏、变质、毁损的库存物资,按其账面余额减去该物资对应的待冲基金数额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按相关待冲基金数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该物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二)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该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余额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相关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三) 上述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在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处理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盘盈的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盘亏、变质、毁损的库存物资以及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金额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已收回或应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余额,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负债类
20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按照实际借得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发生短期借款利息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 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2101 应缴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应缴入国库或应上缴行政主管部门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应缴款项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缴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清理后,按照清理收入(包括保险理赔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本科目[按规定上缴时]。
(二) 经批准转让无形资产,按照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所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收到的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本科目[按规定上缴时]。
(三) 按规定计算确定或实际取得的其他应缴款项,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 上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的应缴未缴款项。年终缴清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201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购买库存物资、医疗设备,接受服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因购买物资、设备,接受服务供应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以商业承兑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应付票据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三) 如果为带息应付票据,应当在会计期末或票据到期时计算应付利息,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到期不能支付的带息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时不再计提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