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制度(23)
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财政基本补助支出”备查簿,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以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对各项归属于医疗业务成本的财政基本补助支出进行登记。
三、医疗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为从事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福利费等,借记本科目(人员经费),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费”等科目。
(二) 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内部领用或出售发出的药品、卫生材料等,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三) 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使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按照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部分,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应提折旧、摊销额中的其余金额部分,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按照应计提的折旧、摊销额,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四) 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按照计提金额,借记本科目(提取医疗风险基金),贷记“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科目。
(五) 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待摊费用”等科目。
(六) 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01 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补助(包括当年取得的财政补助和以前年度结转或结余的财政补助)发生的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教育”等相关科目以及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发生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补助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对于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等物资而由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还应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二) 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发生项目补助支付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对于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等物资而由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还应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三) 其他方式下,发生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等物资发生的支出,还应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四) 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余),借记“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1 科教项目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使用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科研、教学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项目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设置“科研项目支出”、“教学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还应设置相应的辅助账,登记开展各科研、教学项目所使用自筹配套资金的情况。
三、科教项目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