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制度(15)
三、医院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本息。
2202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购买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和接受服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人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发生应付账款时,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 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四) 确实无法支付或由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2203 预收医疗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从住院病人、门诊病人等预收的款项。
二、医院应当按照住院病人、门诊病人等,对预收医疗款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收到住院病人、门诊病人预交金,按实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与门诊病人结算医疗费时,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大于其预交金额,按病人补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退还病人差额的,还应按退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 住院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医疗费时,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大于其预交金额,应按病人补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病人欠费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应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按退还给病人的差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向住院病人、门诊病人等预收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2204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计算分配应付的职工薪酬,借记“医疗业务成本”、“在加工物资”[专门从事物资自制人员发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代缴的各种款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税费”等科目。
(三) 支付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2205 应付福利费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二、应付福利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提取职工福利费时,按提取金额,借记“医疗业务成本”、“在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按规定的开支范围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职工福利费金额。
2206 应付社会保障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