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24)
“本年转入事业基金”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本年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的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年报)中“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金额减去“应缴企业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三、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编制说明
(一) 本表反映中小学校某一会计年度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
(二) 本表“上年数”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度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中“本年数”栏内数字填列。
(三) 本表“本年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本年初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余额。各项目应当根据上年度“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中“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本年数”栏的数字填列。
2.“调整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中小学校因本年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事项,而对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调整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如调整减少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以“-”号填列。
3.“本年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本年度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或额度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4.“本年上缴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本年度按规定实际上缴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或额度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5.“本年财政补助收入”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6.“本年财政补助支出”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本年度发生的财政补助支出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下“财政补助支出”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填列。
7.“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截至本年末的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余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附注
中小学校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一) 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 学校整体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的说明。
(三) 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学校学生、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固定资产基本情况的披露格式参见中小学校基本数字表。事业支出基本情况的披露格式参见中小学校事业支出明细表。
(四) 重要资产处置情况的说明。
(五) (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重大投资、借款及经营活动的说明。
(六)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七) 本校食堂单独核算的会计报表。
(八)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