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9)
3.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其他支出——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设备安装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
2.发生安装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
3.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1601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无形资产的原价。
无形资产是指中小学校持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中小学校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当设置无形资产摊销辅助账,登记无形资产原价、当期应计提摊销及累计摊销等情况。
四、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软件开发费总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