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会计制度(31)
“事业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使用财政补助以外的资金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其中,“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项目,分别反映高等学校本期使用财政补助以外的资金发生的教育、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各项事业支出。该5个项目应当分别根据“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科目下“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
“上缴上级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上缴上级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经营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除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本期结转结余
(11) “本期结转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转结余”、“经营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12)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财政补助收入与财政补助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补助收入”项目金额减去“财政补助支出——事业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13) “事业结转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除财政补助收支、经营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合计数减去“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14) “经营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经营收入”项目金额减去“经营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四)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各项目应当根据各项目的本月数与上一月度收入支出表中相应项目的本年累计数的合计数填列。
三、收入支出表(年度)编制说明
(一) 本表反映高等学校某一会计年度各项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情况,以及年末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分配情况。
(二) 本表“上年数”栏反映各项目上年度的实际发生数;如果本年度收入支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度收入支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年度收入支出表的“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数”栏反映各项目本年度的实际发生数。
(三) 本表“本年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本期收入
“本期收入”部分除“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项目外的其他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同月度本表(1)至(7)项编制说明。
2.本期支出
“本期支出”部分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同月度本表(8)至(10)项编制说明。
3.本期结转结余
“本期结转结余”部分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同月度本表(11)至(14)项编制说明。
4.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