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8)
(七) 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
收入支出表
第五部分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 本表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二) 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三) 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资产类项目
(1) “货币资金”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 “短期投资”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 “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 “预付账款”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承担科技开发项目或课题,组织学术、科普或教学活动等任务,以及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业务活动购买服务或商品,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受托单位或供应商的合同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 “库存材料”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期末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材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 “科技产品”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试制、生产并已验收入库的科技产品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科技产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如将在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投资”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