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2)
(10) “非财政补助支出”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使用财政补助以外的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按照本项目下“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事业支出”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使用财政补助以外的资金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其中,“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项目,分别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使用财政补助以外的资金发生的科研项目、非科研项目、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各项事业支出。这5个项目应当分别根据“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科目下“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其中,“非科研支出”项目下的“技术支出”、“学术活动支出”、“科普活动支出”、“试制产品支出”、“教学活动支出”各项目分别根据“非科研支出”科目下的“技术支出”、“学术活动支出”、“科普活动支出”、“试制产品支出”、“教学活动支出”各明细科目下“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
“上缴上级支出”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上缴上级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经营支出”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在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支出”项目,反映科研事业单位本期除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本期结转结余
(11) “本期结转结余”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转结余”、“经营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12)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财政补助收入与财政补助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财政补助收入”项目金额减去本表中“财政补助支出——事业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13) “事业结转结余”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除财政补助收支、经营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合计数减去本表中“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14) “经营结余”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经营收入”项目金额减去本表中“经营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4.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
(15) “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年度实现的经营结余扣除本年初未弥补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结余”科目年末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前的余额填列;如该年末余额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5.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