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
(一)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 按照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 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 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
(五) 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科学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初,科学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科学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10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二、科学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国债投资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 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国债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科学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科学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科学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 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科学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科学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初,科学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科学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1211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